专业名称
及代码
考试方式
及分值
考试内容
备注
(要求)
表演
130301
综合测试(面试、口试)
(300分)
1.形象气质(15分):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型匀称。
2.声乐(45分):清唱自选歌曲一首或戏曲片段,风格不限,语种不限。
3.舞蹈(45分):考生根据给定音乐即兴表演,考生也可进行武术表演、或者戏曲身段表演(任选一)。
4.朗诵(50分):诗歌、散文、小说、影视剧片段(任选一,须普通话朗诵)(限时3分钟)。
5.小品(100分):多人小品
(评委指定命题,考生即兴表演,以无实物表演为主)。
6.口试(45分):艺术常识及表演动态等综合知识。
考生请勿化妆,请勿穿着高领衣服,请勿戴假发,发型不得遮盖双耳。
三、录取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 陕西省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表演专业课校考,在统考文化课成绩和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外省报考我校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市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或联考),专业课考试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分(统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者,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