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关于做好2021年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7号)和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保送录取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20〕15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政治思想品德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名:
(一)具备教育部规定的2021年高校保送资格的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或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优秀应届毕业生。【注:每所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向我校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
(二)符合体育总局办公厅规定的保送条件的运动员。【具体参见《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保送录取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20〕155号)(附件1)】
二、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时间及平台
报名条件 |
报名时间 |
报名平台 |
条件一 (集训队成员或外语类保送生) |
2021年1月18-31日 |
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 |
条件二 (运动员) |
2021年2月1-15日 |
“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育联盟APP”中的“运动员保送系统” |
(二)报名程序
1.依据条件一申请的考生按照如下程序报名:
(1)注册登录:请考生实名注册后登陆 “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bssbm/),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2)填报志愿:请考生按要求填报志愿,每位考生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外语类保送生只能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且入校后不得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
(3)确认志愿: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确认志愿,逾期未确认则报名无效。
(4)下载打印:请考生下载打印《西南财经大学2021年保送生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核并签字盖章。
(5)扫描上传:请考生将中学审核并签字盖章的《西南财经大学2021年保送生申请表》扫描后,上传到报名平台,志愿状态显示为“待审核”时, 网上报名完成。
注意:
(1)上传材料须为清晰完整的扫描件,并按要求在指定位置签字或盖章;上传的申请表编号须与报名平台中的编号一致。
(2)学校保送生初审以报名平台内上传的申请材料为准,不接收纸质材料。
(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证明材料;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审核考生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字盖章。
2.依据条件二申请的考生,按照体育总局办公厅的相关要求报名(见附件1),且须同时报名2021年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具体考试安排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
三、考核录取
(一)依据条件一申请的考生按照如下程序选拔录取:
1.初审
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保送生测试的考生名单。
2.准考证打印
通过初审的考生须在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并贴1寸个人免冠彩色近照,由所在中学在照片处加盖骑缝章。
3.缴费
通过初审的考生,登录西南财经大学缴费平台(http://pay.swufe.edu.cn/payment/login.jsp)缴费。缴费标准按照【川财税〔2020〕19号】和【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文件要求,每人130元。
4.测试
(1)测试形式和内容:
笔试:数学、英语、写作。
笔试内容适当体现学校财经特色。
(2)测试时间:2021年3月6日。
(3)测试地点:西南财经大学柳林校区(四川成都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
(4)注意事项:考生参加测试时须现场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
5.预录取及公示
根据测试成绩确定保送生预录取名单,并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6.复审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公示的保送生名单复审预录取考生的保送生资格。未在教育部公示的2021年保送生资格名单内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7.录取
复审合格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录取手续。
8.专业确定规则
根据考生测试成绩及专业志愿,结合考生获奖情况、高中期间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等因素确定考生的专业。
(二)依据条件二申请的考生,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通过学校审核,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中央军委体育管理部门、体育总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或协会保送资格审核,且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且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合格线的考生,学校依据教育部批复办理录取手续。
四、监督机制
(一)建立保送生申诉、举报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接受考生、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028)87092898。
(二)保送生招生过程中出现任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学校纪委受理对学校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并开展核查和处理。受理电话:(028)87092833。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8)87092355、87092897、87092899、87092900、87099171(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咨询地址:四川成都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西南财经大学学生活动中心201办公室。
邮箱:zb@swufe.edu.cn
网址:http://zb.swufe.edu.cn/
微信公众平台:西南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办
如教育部或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2021年相关政策发生变化,以最新政策为准。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学校考核工作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方案届时将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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