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高校招生委员会,各高等学校:
2005 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评卷、统计分数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05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 [2005]2 号)的有关规定,按照我区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经综合考虑,划定我区 2005 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现将划定的分批次、分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通知如下:
一、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 572 分
文史类 564 分
二、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 501 分
文史类 504 分
三、本科第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 446 分
文史类 465 分
四、高职高专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 280 分
文史类 329 分
五、体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体育类专业的录取由文化和术科双线控制,只有文化成绩和术科成绩同时达标时,才算是上线考生。
普通本科(文化 / 术科): 292/85
独立学院本科(文化 / 术科): 262/80
高职高专(文化 / 术科): 250/70
六、艺术类文化分数线
按教育部《关于做好 2005 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 [2004]45 号)规定,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可以由学校单独划定本校的文化分数线。普通高等学校的艺术类专业文化分数线按相同层次、相应科类分数线的 60% 计算。
普通本科文化分数线
艺术文类 : 302 分 艺术理类: 301 分
独立学院本科文化分数线
艺术文类 : 279 分 艺术理类: 267 分
高职高专文化分数线
艺术文类: 197 分 艺术理类: 168 分
七、参加第一批录取的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广西民族学院以及区外其他地方所属高校,在其生源不足时,可以执行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艰苦专业、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院校在生源不足时,经批准,可以适当降分,择优录取。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
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来源: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
(http://www.gxeea.cn/view/content_621_749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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