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说明:一、普通类本一、本二批分数线分别按本批划线计划数(扣除降分因素)的120%确定。
二、体育类民办本科计划为88名,统招本科落榜生数已能够满足民办院校的招生计划数,不再单独划线。
三、艺术类
1.招生院校专业单考:计划分省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统招为文化340分,专业成绩合格;民办为文化330分,专业成绩合格。计划不分省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文化270分,专业成绩合格。
2.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凡报考有关专业单考院校,取得音乐学(音乐教育)、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表演(影视戏剧表演)等其中之一的专业单考合格考生,还须参加上述相应专业的省专业统考,且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200分。
3.教育部规定的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的文化、专业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含本、专科)由招生高校自行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四、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
1.普通类为文化512 分(报考高水平运动队、民族预科班和华侨大学“侨台生”预科班的除外);
2.体育类为文化410分,专业60分;
3.艺术类为文化成绩270分,专业统考成绩200分,艺术专业由高校单考的,要求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填报教育部规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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