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200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陕西省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第一批本科:文史类 557分 理工类 527分
第二批本科:文史类 520分 理工类 490分
第三批本科:文史类 400分 理工类 360分
高职(专科):文史类 300分 理工类 280分
提前录取的军队、公安院校文史和理工类本科分数线,不得低于第二批本科控制分数线。其中公安类专科院校和专业,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第二批本科控制线以下20分。
从现在起,考生可以通过如下途径获得自己的高考成绩:一是通过报名时登记的手机,获得省招办使用专用短信平台发送的免费信息。今年,省招办更新了短信特殊服务号码,新号码为:10639000。从现在到高考录取期间,无论移动、联通手机,接收到号码10639000发送的短信,都是省招办提供的高考信息,而且是免费的。今天下午,登记了手机号码的36万多名考生,都将获得本人的成绩短信。二是考生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陆“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免费进行查询。三是可以到县(区)招办查询。四是每个考生都将收到一张由省招办统一打印的分数通知单。
为了对考生的高考信息安全负责,省招办不会向任何声讯台或其它中介机构提供考生的成绩以及其它高考信息,也不会委托除市、县级招生考试部门以外的任何机构向考生提供成绩查询和信息咨询。
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达到第二批本科控制分数线、且报考了军队、公安院校和国防生的考生,请按照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军队、公安院校和国防生招生的体检、目测面试等工作。
2、达到第三批本科和高职(专科)分数线、而且准备报考三本或高职的考生,请于7月4日到6日下午6点钟前,登陆“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进入“2008年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完成三本和高职(专科)志愿填报工作。再次提醒广大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每个网页的提示语言和注意事项,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完成全部操作过程。如果遇到技术方面的疑难问题,请立即与当地县(区)招办联系,以求尽快解决问题。为维护绝大多数考生的合法权益,7月6日下午6点钟之后,各级招办不再受理任何补报志愿的要求。
根据统一安排,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于7月8日正式开始。除提前录取批次外,一本、二本、三本和高职(专科)继续实行录取过程中征集志愿的办法。征集志愿仍然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具体时间安排和需要征集志愿的高校及专业,录取过程中我们将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和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将通过短信平台向未录取考生发送征集志愿的提示信息。
“5.12”汶川特大地震,我省是受灾严重的省份之一。根据教育部关于今年高考录取给予灾区考生一定的倾斜照顾的精神,省政府决定动员省内高校增加一定比例的本科计划,使全省考生都能享受到国家对灾区考生的倾斜政策。并决定对灾情十分严重的宁强和略阳县考生,给予一定幅度的降分照顾。省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高考录取时给予宁强和略阳县考生降低10分照顾投档,即在录取过程中为各校投放电子档案时,遇到宁强和略阳两县报考该校的考生,其分数在该校投档线以下10分以内的,其电子档案可以投放给该校,由学校审查录取。该降分规定不受批次线限制,而且在每个批次均执行这一照顾办法。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是一项政策性强、社会关注的严肃工作,根据教育部规定,所有高校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和组织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必须在省级招办与高校的网上录取系统中完成;高校各种单独招生、特殊招生、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等,都必须向社会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包括院校预留计划的管理和使用,都必须经教育部审核同意,下达给各省级招办后,方可执行;所有高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不得向考生收取任何与录取有关的费用。以上规定说明,任何游离于省级招办和高校网上录取系统之外,以“有熟人关系”、“可以搞到内部指标”、“可以降分照顾”等方式向考生和家长许诺的中介或个人招生行为,决不是普通高校招生。其中以各种名义向考生收取或索要费用,更是明显的欺诈行为。更有甚者,有的不法之徒甚至于制造假录取通知书、假入学须知等进行诈骗。因此,省招办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保持高度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省招办郑重承诺,只要分数达到录取线,志愿填报也合理,其中报考军队、公安院校和国防生体检、目测面试也合格的考生,不用找任何人、不用花一分钱,一定能够录取。相反,分数达不到录取线,或者填报志愿存在严重失误,报考军队、公安院校和国防生体检、目测面试不合格的考生,找任何人、花再多的钱,也不能录取。
在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紧缺的矛盾没有缓解、高考录取竞争激烈的情况下,省招办将认真落实教育部、省委和省政府的各项要求,切实维护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让高考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努力使考生满意、院校满意、社会满意,省委和省政府放心。
我省高考艺术、体育类和高职单招录取控制线确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艺术、体育类招生工作规定,省招办划定了2008年我省高考艺术和体育类录取的文化、专业课最低控制分数线,同时根据高职单招计划和高考成绩,划定了高职各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一、艺术、体育类文化、专业课最低控制分数线
分 数 线
科类层次 |
文化课 |
专业课 |
艺术(文) |
本
科 |
312 |
美术类统考本科200,高职(专科)190;非美术类统考的专业课分数线,由各招生院校自行划定。 |
高职(专科) |
210 |
艺术(理) |
本
科 |
294 |
高职(专科) |
196 |
体
育 |
本
科 |
290 |
69 |
高职(专科) |
290 |
二、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各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
层
次 |
工科类 |
土建类 |
农
林
类 |
财经
管理
类 |
旅游餐饮类 |
语言法律类 |
医
药
类 |
综
合
类 |
三校生 |
企业优秀青年 |
三校生 |
企业优秀青年 |
职教师资(本科) |
720 |
630 |
820 |
630 |
730 |
630 |
630 |
无计划 |
高职(专科) |
490 |
305 |
515 |
无计划 |
610 |
375 |
305 |
470 |
320 |
390 |
高职(专科)分数线中不含英语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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