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工作的通知
http://www.huaue.com  2023年6月19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各县(市、区)招生办:
  
  为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推动考试招生工作公开化、透明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经研究,决定开展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成绩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复核科目及内容
  
  成绩复核科目包括2023年高考语文、数学(文/理)、外语(含英语、日语、德语、俄语、法语、西班牙语)、理科综合及文科综合,复核内容为:
  
  (一)考生相关信息是否正确。
  
  (二)是否考生本人答卷。
  
  (三)是否有漏评。
  
  (四)小题得分是否漏登(统)。
  
  (五)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
  
  成绩复核不重新评阅试卷;不复查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考生不查看答题卡 。
  
  二、成绩复核流程
  
  (一)考生申请。
  
  1.申请时间:6月24日至25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请地点:考生高考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的指定地点。
  
  3.所需材料: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高考准考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考试招生—普通高考—通知公告”或“普通高考—普通高考统考”栏目下载。
  
  (二)汇总上报。
  
  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核验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和《申请表》相关信息无误后,于6月26日12:00前,通过广西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成绩复核”版块上报。
  
  (三)复核结果反馈。
  
  我院将于6月28日12:00前将成绩复核结果统一反馈给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须及时将复核结果通知考生本人,通知形式由各地自行决定。
  
  (四)复审。
  
  考生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高考准考证到我院申请复审。
  
  1.时间:6月29日至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地址:南宁市柳园路6号)咨询服务大厅。
  
  3.复审结果告知时间及方式:复审组进行复审后作出最终认定结论,于7月1日12:00前通知考生本人。
  
  三、其他
  
  我区高考评卷采取网上阅卷方式,严格执行双评制度,严格评卷质量监控,登(统)分由计算机自动完成。多年来,我区高考评卷工作“零失误”,请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工作。我院将视情况对估分差异比较大,任课老师未正确引导,学校不经核实随意签章,引发考生或家长散布不实言论的学校予以通报。
  
  附件: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点击查看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3年6月15日
 关于广西高考更多的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华禹教育网(Www.Huaue.Com)所提供的信息为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仅供参考,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