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西藏高中班(校)招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公告
http://www.huaue.com  2024年6月9日  来源:微信公众号:西藏微青年

  根据2024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西藏高中班(校)高考招生工作安排,为确保西藏高中班(校)报考考生广泛知悉并按时参加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工作,切实维护考生权益,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对象

  2024年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郑州警察学院、南京警察学院、浙江警察学院6所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并且在2024年西藏高中班(校)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中勾选“公安面试”的西藏高中班(校)高考考生。

  此次体检面试体能测评仅面向西藏高中班(校)考生,西藏区内生源考生不能参加。

  二、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工作安排

  (一)时间:2024年6月25日。

  (二)地点: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西藏拉萨市城关区桑伊路1号)。

  (三)要求:

  1.请考生务必于2024年6月25日上午9:00准时在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集合;未按规定日期及规定时间集合的,视为2024年不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不再单独组织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

  2.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高中毕业证3类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高考体检表的复印件以及6张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穿着夏季运动服和运动鞋。因体检无验血项目,考生早晨可正常饮食。

  3.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

  4.为确保考生及时适应高原气候环境、能够正常参加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考生需提前进藏适应气候环境(至少提前5天进藏为宜),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参加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前几日,考生需合理饮食、充足睡眠,保证身体健康,避免出现身体不适情形。

  5.在开展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工作中,如发现考生由他人冒名顶替参加的,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有关规定,取消参加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资格。

  三、政治考察工作安排

  (一)时间:西藏高中班(校)考生政治考察工作从2024年5月17日开始至2024年7月3日截止。

  (二)政治考察表格领取单位:政治考察表请前往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地市级公安处(局)政治处(部)领取,并按照地市级公安处(局)政治处(部)的具体要求参加政治考察。

  (三)政治考察材料报送单位:完成政治考察后,请务必于2024年7月3日前将各类政治考察材料报送至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地市级公安处(局)政治处(部)。

  (四)要求:

  1.因高考招生工作时效性要求高,为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政治考察工作,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已于2024年5月17日在“西藏微青年”“平安西藏”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2024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西藏招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工作的公告》,告知西藏高中班(校)考生可提前参加政治考察。截至目前,尚未参加政治考察的考生请务必抓紧与户籍所在地的地市级公安处(局)政治处(部)联系,抓紧参加政治考察。未在2024年7月3日前完成政治考察的,视为2024年不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不再单独组织开展政治考察工作。

  2.参加政治考察时,考生须将本人毕业高中出具的有关现实表现材料报送户籍所在地的地市级公安处(局)政治处(部)。

  (五)工作联系电话

  拉萨市公安局政治部:马警官,0891--6116050;

  日喀则市公安局政治部:格警官、陈警官,0892--8837801;

  山南市公安局政治部:扎警官,0893--7863041;

  林芝市公安局政治部:李警官,0894--5246142;

  昌都市公安局政治部:陈警官,0895--4836689;

  那曲市公安局政治部:晏警官,0896--3242109;

  阿里地区公安处政治处:谭警官,0897--2821824。

  四、报考资格条件和体检体能测评项目及合格标准

  以下为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报考资格条件和体检、体能测评项目及合格标准,请各位考生知悉。

  (一)报考资格条件

  2024年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取得当年高考资格,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4.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5.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2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需提供考生本人普通高级中学毕业证复印件);

  7.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8.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标准。

  (二)体检项目及合格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测量身高时,考生需脱鞋脱袜,不得戴帽。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体重指数=体重(千克)÷身高(米)的平方,体重指数保留1位小数。如:一男生体重为70千克、身高为1.70米,则其体重指数为70÷1.702=24.2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即为合格。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测量视力时,考生不得佩戴眼镜及隐形眼镜等。

  4.色觉:无色盲,无色弱。

  5.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

  6.无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

  7.听力正常:单侧耳语听力大于等于5米。

  8.嗅觉未丧失,不迟钝。

  9.血压: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10.心率:每分钟大于50次且小于110次;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排除病理性改变的,合格。

  11.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

  12.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或其他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

  13.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明显瘢痕。

  14.身体裸露部位(以着夏装短袖T恤及长裤和正装皮鞋为准)无明显瘢痕、疤痕、胎记等。

  15.无各种残疾。

  16.在身体任何部位无文身。

  17.无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

  (三)体能测评项目及合格标准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需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官方微信公众号“西藏微青年”“平安西藏”等广泛发布,请各位考生周知。

  特别提示: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受理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在藏招生政治考察和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工作,请各位考生按照本公告安排参加各项公安院校招生工作,切勿上当受骗。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联系方式

  肖警官,0891--6311097

  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联系方式

  杨老师,0891--665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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