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工作内容 |
2月底前 |
试点院校向社会公布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同时在市教委网站公布,并向各区寄送经市教委核准的招生章程。 |
2月28日 |
符合条件的考生,若前期未参加集中报名,可在区招考机构或学籍所在学校进行补报名(具体可咨询各区招考机构或学校)。 |
3月7日、8日 |
考生登录“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edu.cn)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
3月14日、15日 |
考生登录“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edu.cn)进行网上缴费。 |
3月22日 |
试点院校选拔测试。 |
3月26日 |
退役士兵招生工作会议。 |
3月27日至30日 |
试点院校进行录取。 |
3月31日 |
试点院校上报缺额计划和录取结果,并提供录取结果查询。“上海招考热线”公布第一次征求志愿缺额计划表。 |
4月1日 |
未录取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征求志愿。 |
4月2日 |
试点院校进行第一次征求志愿录取,并提供录取结果查询。 |
4月2日 |
“上海招考热线”公布第二次征求志愿缺额计划表。 |
4月3日 |
未录取考生第二次网上填报征求志愿。 |
4月4日 |
试点院校进行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并提供录取结果查询。 |
4月7日至11日 |
试点院校公示所有拟录取名单。 |
4月14日前 |
上报新生录取数据,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
4月30日前 |
新生报到(具体报到时间由各试点院校自定)。 |
5月至6月 |
试点院校可对相关新生进行入学教育。 |
9月 |
新生正式入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