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艺术院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提前录取批次进行。录取顺序为:①本科院校;②本科定向;③本科独立院校;④高职(专科)院校。
二、艺术考生填报艺术类的志愿是一次性填写完成,一律填涂在 “机读自愿表(一)”的“体育艺术类本科院校”、“体育艺术类本科独立院校”、和“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栏目内,填涂在其它栏目内的艺术志愿,一律无效。
三、报考艺术本科院校的志愿,填涂在“体育艺术类本科院校”栏目内;报考艺术本科定向的志愿,填涂在“体育艺术类本科院校”的“定向志愿”栏目内;报考艺术本科独立学院的志愿,填涂在“体育艺术类本科独立院校” 栏目内;报考艺术高职(专科)院校 的志愿,填涂在“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的栏目内。考生必须按上述规定填报志愿,跨批次错填的艺术志愿,一律无效。
四、参加全省美术、设计类专业统考的考生,可以选报省内院校的艺术设计、绘画、美术学等专业。参加省内师范类音乐专业统考的考生及非师范院校音乐专业及其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首先填报参加专业考试的院校及专业,但也可兼报省内其他所考同类专业招生的院校及专业和填报服从调配志愿。
五、凡获得全省艺术考试统考专业文考通知的考生可填报在我省公布有招生计划,并认可我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外艺术院校志愿。
六、直接到省外参加专业考试并获得文考通知的考生,须按照在我省无指定计划的省外院校代码填报志愿,志愿一律填涂在“体育艺术类院校”栏目内。本科填涂在“体育艺术类本科院校” 栏目内;独立学院”填涂在“体育艺术类本科独立院校” 栏目内;高职(专科)填涂在“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的栏目内。省招生考试中心将根据所报志愿,及时将考生的文考成绩发送所报第一志愿院校。
七、“体育艺术类本科院校”和“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栏目内,均设有“愿否服从院校调配录取”栏,所有的“体育艺术类院校”均设有“愿否服从专业调配”栏,考生必须表明“愿”或“否”,不表明者,一律视为不服从调配。
八、艺术兼报文、理科的考生,文、理科志愿不能填涂在“体育艺术类院校” 栏目内,只能按文、理科填报志愿的规定填涂在志愿表(一)、(二)、(三)相应的批次栏目内。艺术兼报文、理科考生的录取原则,先按考生艺术类专业录取,考生填报的艺术类专业全部落选后,方可转入考生所填报的文、理科类专业的录取。
附:无指定招生计划省外院校代码
3001 四川音乐学院 3007 中央音乐学院 0034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3002 四川美术学院 0045 北京林业大学 3011 广州大学
0954 中国传媒大学 0047 北京师范大学 3012 广州美术学院
0955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0048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3013 浙江传媒学院
0956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0042 北京理工大学 3014 浙江理工大学
0957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3008 北京舞蹈学院 0940 浙江大学
3003 中国美术学院 0050 北京体育大学 0811 西安工程大学
0989 中原工学院 3009 北京电影学院 3015 西安美术学院
3004 中国戏曲学院 3010 北京服装学院 0832 西北大学
0987 中央民族大学 0033 北京工业大学 3016 西北第二民族学院
3005 中央戏剧学院 0053 北京印刷学院 0849 西南民族大学
3006 中央美术学院 0044 北京联合大学 0812 西安工业大学
0826 西安外国语学院 3018 鲁迅美术学院 0853 厦门大学
0761 天津师范大学 0336 湖南大学 3027 福建师范大学
3017 天津师范大学津湖学院 3019 湖南工业大学 0386 华侨大学
0748 天津大学 3020 首都师范大学 3029 沈阳音乐学院
0757 天津理工大学 0710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 3030 郑州轻工业学院
3023 天津美术学院 3021 杭州师范学院 0432 江南大学
3024 天津音乐学院 0660 上海大学 0476 景德镇陶瓷学院
0756 天津科技大学 3022 上海戏剧学院 0610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0752 天津工业大学 0733 苏州大学 0435 江西财经大学
3025 天津商学院宝德学院 0735 苏州科技学院 3031 大连轻工业学院
0289 河南工业大学 0570 南开大学 0784 武汉大学
0653 陕西科技大学 0571 南开大学滨海学院 0796 武汉科技学院
0655 陕西师范大学 3026 南京艺术学院 3032 武汉科技学院外经贸学院
3028 东华大学 0477 景德镇陶瓷学院科技艺术学院
注:若考生持有未列入上述无指定招生计划省外院校的文考通知,请速与我省招生考试中心普招处联系,以便编制院校代码。联系电话:0851—5952548、5959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