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一)2009年报考影视表演类的河南省艺术类考生均须参加此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凭《河南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省统考准考证》(以下简称《专业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中原工学院广播影视职业学院(郑州市文化路79号)报名。
(二)报名、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
1月15日 驻马店 济源 南阳 漯河 洛阳 信阳
1月16日 平顶山 新乡 焦作 许昌 巩义 三门峡 周口
1月17日 郑州 鹤壁 商丘 濮阳 项城 永城
1月18日 开封 安阳 邓州 固始
考试时间:从1月26日开始,具体考试时间以《面试次序表》为准。
二、考试科目
影视表演类专业省统考科目为朗诵、声乐、形体、表演
1.朗诵(由考生自选台词片断、散文、小说片断、故事、诗歌或寓言一篇,限时1分钟)
2.声乐(由考生自选歌曲一首,无伴奏,限时1分钟)
3.形体(由考生自选舞蹈、体操、武术,无伴奏,限时1分钟)
4.表演(命题集体小品表演,限时3分钟)
考试主要从朗诵、声乐、形体、表演等方面评判,总分200分。其中朗诵50分、声乐40分、形体40分、表演70分。
三、命题原则
(一)坚持正确的导向,依据专业考试科目,体现出学习影视表演类专业对考生的基本专业要求。不出偏题、怪题。
(二)坚持标准,难易适度。题目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客观准确测试出影视表演类专业考生的基本技能和技巧,有利于高校选拔优秀专业学生。
四、考试组织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影视表演类专业省统考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实施。省招办与有关高等学校组织成立影视表演类专业省统考领导小组,专业省统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承担专业省统考任务的高校,负责专业省统考的组织、协调等工作。考点设考务、评委、纪检、宣传、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医疗等若干组。评委组分若干小组负责不同考场,其主要职责是客观公正地考评每一位考生。
(一)考前准备
1.考点设置在中原工学院广播影视职业学院,学院具体负责省专业统考的各项工作。
2.考点设若干考场,各考场配备一台摄像机和相关音频设备,并保障考试期间供电及设备的正常运行。
3.考点设主考一人、副主考二人和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每个考场评委5-7人。
4.在考点内醒目处张贴考点示意图、考场分布图、考生须知、考场规则、考试时间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举报电话号码、电子信箱,设置举报箱、公示栏。考点要整齐、清洁、安静。考场布置要干净整齐,考场门口张贴考场号,考场周围标划隔离线。
5.评委、监考及考务工作人员应于考前报到,参加考前培训,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及通讯工具。
6.考场所需用品,如工作证、打分卡、文具等,都要在考试前准备好。
7.考试前一天,考生可到考点了解考场位置。
8.随机安排考生的考场、顺序号。
(二)考试实施
1.报名处
(1)在醒目位置张贴报名咨询处标志、《考场平面示意图》、《考生须知》、《考试流程图》,准备好相关报名表格及设备。
(2)资格审验
考生报名时,应首先交验《准考证》和身份证,确认考生报名资格。
(3)收费填表
考生应按规定交纳报名考试费。工作人员收费后,依据《准考证》将考生号录入微机,打印出《报名、编号登记表》(9人一组)和《面试次序表》。核对无误后,将《准考证》和身份证还给学生,并发给《考生须知》和《面试次序表》各一张。
2.备考室
备考室是考生等候考试、准备应试的场所,实行封闭管理。禁止携带通讯工具。
考生在规定时间凭准考证、身份证、面试次序表进入指定备考室等候考试。迟到15分钟者不得进场,取消考试资格。
备考室工作人员应在每时段考试开始之前通知考生进场,并逐一审验考生的《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
(1)宣布注意事项
工作人员在点名前将考试有关纪律要求及《考生须知》等有关事项进行宣读,指导考生将进场应试前的所有准备工作在备考室内准备好。
(2)点名抽签
工作人员按《报名、编号登记表》依次点名,每张表上的九名考生为一组。每组的第一名同学通过抽签决定考场号。
点完名的考生带好考试用品,由工作人员领入候考室。第一次点名未到的考生,工作人员在《报名、编号登记表》上的“应考情况”栏内做出记录。
(3)注意事项
①备考室工作人员留意观察考试进度,把握点名时间,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
②反复强调并指导考生做好考前的一切准备。
③维持考点秩序,保持备考室安静。
④禁止考生和工作人员携带通讯工具
3.候考室
候考室工作人员负责考生编号到进场应试这一阶段的工作。
(1)点名抽号
工作人员按已分考场的《报名、编号登记表》对考生进行第二次点名,不到者做出记录,点名后,让考生抽取扑克牌决定考试编号。
工作人员指导考生将考试编号填入《面试次序表》、《评分单》(一式五份)。工作人员把每位考生的考试编号填在《报名、编号登记表》的相应位置,叮嘱考生记住本人的考试编号、按编号顺序就座及应试时首先向评委报告自己的编号。
(2)抽题准备
考生在工作人员及纪检人员的监督下依次阅题做应试准备。
考生进场前,工作人员进行第三次点名,不到者,按缺考处理。并在《报名、编号登记表》的应考情况栏注明“缺考”,待本组第一位考生参加考试时,送交场内工作人员,场内工作人员在微机中做缺考处理。
(3)注意事项
①第三次点名没到的考生,工作人员在《报名、编号登记表》的应考情况栏内填上“缺考”字样。
②注意检查《面试次序表》、《评分单》填写是否正确。
③调度考生顺利参加考试。
④考生进场前,嘱咐考生做好准备工作。
⑤考试编号必须连续编排,不重、不漏。
4.考场内
(1)各考场配备一台微机及必要的考试用品。
(2)各工作人员职责:
①场外1号工作人员叫考生进场时,将准考证、身份证、《面试次序表》与考生本人核对,无误后将准考证和身份证交给考生,《面试次序表》、《评分单》交场内2号工作人员。
②2号工作人员将《面试次序表》和《报名、编号登记表》送至微机台4号工作人员,《评分单》分发给评委,并带领考生进场站在指定位置上。考生考试完毕后,带领考生迅速退场,考生到成绩领取处等候考试成绩。领入下一位考生,然后将每位评委的评分单送至微机台4号工作人员。
③4号工作人员检查评委所打分数是否符合评分规则,如有出入,请评委更改,并在更改处签名;微机台3号工作人员应将《面试次序表》和微机内数据及考生本人进行核对。如考生情况与计算机中所存资料有出入,微机员应认真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单》并立即向主考报告。如无误,4号工作人员监督3号工作人员将分数录入微机。
④3号工作人员打印《成绩通知单》,4号工作人员将成绩准确填写在《面试次序表》和《报名、编号登记表》的相应位置,并将每位考生的《面试次序表》作为封面和其本人的全部《评分单》装订在一起,将《成绩通知单》交2号工作人员。
⑤2号工作人员将成绩单交1号工作人员,1号工作人员将本组成绩收齐后交于成绩发放处工作人员。
⑥考试结束后,3、4号工作人员将同一考场的考生的评分单按编号由小到大顺序整理在一起,连同《考场情况记录表》交机要组留存备查。
每场考试结束后,工作人员打扫场内卫生,将门锁好,并贴上封条。
5.成绩发放处
成绩发放处是考生考试完毕后,等候领取考试成绩的地方,实行封闭管理,禁止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设工作人员三名,职责如下:
1号工作人员负责到各考场1号工作人员处查收考试成绩,并核对《成绩通知单》上的成绩与《报名、编号登记表》上的成绩是否一致,同时协助2号工作人员维护好成绩发放处考生秩序。2号工作人员负责维护成绩发放处秩序,3号工作人员进行验证及成绩发放工作,要求考生凭《准考证》领取《成绩通知单》并签名认可;考生领取成绩后,由1号工作人员统一带出成绩发放处,考试结束。3号工作人员将《报名、编号登记表》按报名序号由小到大次序整理后交考务机要组。
说明:《报名、编号登记表》一式三份,考场填写考生成绩后,一份与评委打分表一起交机要组;另一份交成绩发放员用于发放考生成绩时供考生签名使用,成绩发放完毕后,按报名序号由小到大整理,集中交机要组;第三份交考务组用于统计考试情况。
五、评分办法
采取当场打分的办法。每个评委先打等级,然后在统一等级规定的分数范围内各自打分,输入微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加总平均后即为该科最后得分。
六、聘请评委
(一)评委教师由省招生办公室统一聘请。
(二)评委随机抽签决定考场顺序,不定时调换。
(三)评委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服从领导,工作责任心强;
2.业务熟练,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3.身体健康,能胜任专业省统考评委工作;
4.当年无子女或直系亲属参加该次专业考试。
专业省统考期间发现评委有违规行为,立即停止其评委工作,将违规事实记入专业评委数据库档案内,今后不再聘为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评委。
七、省招办按照全省该类专业本、专科招生计划的适当比例划定该专业的合格线和本、专科分数线。对在省统考中被认定为考试作弊的考生,则取消其2009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附:1.影视表演类专业省统考评分细则请点击查看
附:编导制作类及影视表演类专业省统考考生面试须知请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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