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招考获奖中职学生补录取工作的通知
http://www.huaue.com  2019年6月27日  来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有关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通知》(闽教考〔2019〕43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9〕6号)规定,为做好2019年高职招考获奖中职学生补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录取对象

  根据闽教考〔2019〕43号文件规定,“报名参加2019我省高职招考面向中职生考试,且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到其所报类别的对口高职(专科)专业;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职毕业生,高职(专科)批录取时享受文考分加30分照顾;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中职毕业生,高职(专科)批录取时享受文考分加20分照顾;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奖的中职毕业生,高职(专科)批录取时享受文考分加10分照顾。已参加2019年高职招考报名,但在录取照顾资格申报时间结束后才获得高职(专科)免试资格或加分后达到相应高职(专科)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且尚未被录取的中职生,待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结束后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审批程序统一进行补录取。其余考生不再进行补录取或调整录取。”

  根据闽教考〔2019〕6号文件规定:“具有高职(专科)免试资格的中职生若参加高职(专科)批次免试录取,无需参加专科技能测试;若放弃免试录取资格,改参加常规志愿或征求志愿批次录取的,须参加相应批次的职业技能测试。”

  二、补录取申请办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须填写《2019年高职招考中职生补录取申请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连同获奖证书复印件于7月3日前报送至就读学校。逾期不予受理。

  2.学校汇总初审后,填写《2019年高职招考中职生补录取花名册》(见附件2,以下简称《花名册》),于7月4日前将《花名册》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ksypzc@mail.eeafj.cn,《花名册》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连同所有考生《申请表》扫描或拍照后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3.我院汇总并经省教育厅职成处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我院会同省教育厅职成处联合审核考生所申报的院校(专业)志愿。审核通过后,由招生院校组织录取。

  三、其他事项

  1.符合条件的中职生在申报录取院校(专业)时,须选择与报考类别相对应、与获奖项目相对口的院校(专业)。院校(专业)名称及其代码详见“2019年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计划”。

  2.符合条件的考生若未按时按要求申请,视其自行放弃资格。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和高职扩招的录取。

  3.高职招考中职生补录取工作是高职招考录取工作的组成部分,各有关学校要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时按要求申报。

  附件:(略)

  1.2019年高职招考中职生补录取申请表

  2.2019年高职招考中职生补录取考生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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