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湖北省招收青年学生工作的通知
http://www.huaue.com  2024年6月20日  来源: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各市(州)、县(区)招生办,各消防救援支(大)队:

  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工作实施办法》(应急厅〔2019〕382号)和《关于做好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4年招收青年学生考核选拔等工作的通知》(应急消招[2024]1号),现就做好2024年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我省招收青年学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招生计划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4年面向湖北招收8名青年学生,均为男生。其中,消防救援方向7名、森林消防方向1名。

  02、招生对象基本条件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的青年学生,须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且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至2024年8月31日);

  (五)湖北省生源,参加湖北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结论均为合格。

  03、填报志愿

  报考志愿实行网上知分填报,以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准。考生需在规定时间登录“湖北省高考招生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zspt.hubzs.com.cn),按要求在本科提前批次填报。填报志愿前,考生应认真了解学院招生章程、体检标准及性别要求,对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版),充分评估自身情况,合理选择专业。

  04、工作流程

  (一)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在考生填报志愿后组织。政治审查标准参照《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版)执行。

  1、政治审查由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部署指导,时间从6月25日至6月30日,具体流程为:

  (1)考生登陆湖北省教育厅“高校招生”专栏(http://jyt.hubei.gov.cn/bmdt/ztzl/gxzs),下载《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政治考核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双面打印并粘贴近期一寸蓝底彩色免冠登记照,按要求如实填写(见附件2)。

  (2)考生本人将《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政治考核表》送就读中学填写“村(居)委员会或学校考核意见”栏(内容主要为在校期间现实表现),加盖行政印章。

  (3)考生本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准考证和《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政治考核表》,到辖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县均设有消防救援大队)申请考核,由消防救援队大队指派专人带领考生或考生家长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行政印章。

  2、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依据考生就读中学出具的在校表现鉴定,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其本人、家庭情况和社会关系的审核意见,对考生作出政治审查结论。

  3、政治审查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生对审查结论有异议的,须在结果公布3日内向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书面提出复审申请,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将及时组织复审。复审结论为最终结论。

  4、政治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心理测试、面试和体格检查。

  (二)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和面试

  填报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志愿的考生,还须进行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和面试。

  1、确定和公布考生名单

  参加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和面试的考生名单,由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会同省招办根据考生志愿、选考科目、身体条件、考生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确定。原则上,推送的考生人数不少于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3倍的比例。

  参检信息由县(市、区)招生办及考生就读中学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可登录湖北省教育厅“高校招生”专栏(http://jyt.hubei.gov.cn/bmdt/ztzl/gxzs)进行查询。

  2、心理测试、面试和体格检查由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时间为7月3日至7月4日(见附件3)。

  考生心理测试、面试和体格检查时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5张近期一寸蓝底彩色免冠登记照、《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政治考核表》。

  (1)体格检查由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指定地市级(含)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主检医师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职业资格,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执行《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版),要求为“其他专业合格”。体检统一使用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制作的《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体格检查表》。

  体格检查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由主检医师签字负责。考生对体格检查结论有疑问的,可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2)心理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每名考生仅限测试一次,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面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有关规定执行。面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面试通常采取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法进行。目测,主要是通过观察考生的形象气质、行为举止进行评定;口令调整,即考生按照面试工作人员下达的口令做动作,主要测评考生的身体协调能力和反应能力;语言交流,即通过针对性的提问与考生进行交流,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工作人员由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和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联合选派。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3、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和面试工作结束后,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按考生志愿进行汇总审核,确定合格入围考生名单,并于7月7日报送省招办。

  (三)录取

  青年学生录取工作,由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办公室会同省招办共同组织实施。

  1、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进行,实行平行志愿。省招办根据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提供的合格入围考生名单,依据考生文化成绩、志愿顺序和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按照线上生源数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给高校,由高校负责录取。

  2、对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均合格,投档分数达到湖北省本科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并符合中国消防救援学院调档要求的考生,执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和培养方向,确定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和培养方向调剂,则按规则调剂至未录满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3、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湖北省的录取规则为:考生须满足学院相关专业当年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专业录取时参考同排位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单科成绩,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比较科目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其他专业比较科目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

  4、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调档时,认可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若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按照加分后的投档分数进行录取,加分在投档、分专业和培养方向时均适用。

  5、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通知书以快递方式寄达,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指定网站进行公示。

  05、复审复检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新生入学1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档案审核、政治复核和体格复检。档案审核、复核复检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06、学员待遇和就业

  1、新生入学取得学籍后,办理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手续,按有关规定享受学员相关待遇。

  2、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员,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学员,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3、学员毕业时采取多种方式就业。毕业当年,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招录资格条件的,可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录公务员统一考试,根据干部招录计划按照属地原则和培养方向报考生源地省份相应总队招录职位,通过规定考录程序择优选拔录用为干部;未能录用为干部的,可按培养方式到生源省份相应总队当消防员;不愿到队伍当消防员的,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自主就业。

  07

  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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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提高认识。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培养人才的重要渠道,是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要充分认识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增强做好招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招生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规范程序。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明确的方法、标准和程序,认真细致组织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心理测试以及面试工作,及时向考生反馈结果。各工作环节要科学安排、周密部署、紧密衔接,尽量减少考生负担。

  (三)强化监督。要认真执行高校招生相关政策规定,坚持阳光招生原则,严肃招生纪律,纯正招生风气,强化依法招生观念,加强招生全程监督。要严格执行招生回避、信息公开和公示制度,主动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加强舆情收集和应对,确保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其他有关事宜,详见《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4年招收青年学生章程》。各类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学院招生章程,如有不一致,以学院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咨询电话:

  010-69787118,69787119(中国消防救援学院)

  027-87269999-9173(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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