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http://www.huaue.com  2025年10月31日  来源:青海省教育考试网

  为做好202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16日,其中艺术类考生须于11月10日前完成报名。具体时间由各考区自行安排。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者不得参加2026年普通高考的考试及招生录取。

  二、报名地点

  (一)西宁市城西区、城东区、城中区、城北区高中学校报名点负责具有本校学籍和西宁市以上四区户籍的应届生报名;其他高中学校报名点负责具有本校学籍和本校所在考区户籍的应届生报名;青海省三江源民族中学的考生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招考机构组织报名。

  (二)考区招考机构报名点负责具有本考区户籍的往届高中生,赴省外就读高中生,省内跨地区就读应届高中生,报考普通类的应往届中职生(含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下同),具有同等学力考生及参加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残障单招,消防单招等考生的报名工作。

  (三)专升本考试、本科第二学位招生、“3+2”转段招生的报名工作由招生高校协调本辖区招考机构完成。

  三、报名对象

  所有在我省参加2026年普通高考及录取的考生,均须按规定报名并采集相关信息。包括全国统考(含强基计划、少年班、英才班、保送生等拔尖创新人才选拔项目,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招生),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专升本考试,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残障单招,消防单招,“3+2”转段招生,本科第二学位招生等。

  四、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高校:

  (1)截至2026年6月1日,在我省工作并持有我省常住户口的干部职工(或夫妇一方)、世居农牧民、无从省外往省内迁移户籍经历的久居城镇居民,其子女在我省有常住户口,在我省就读高中满3年并参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或办理了赴省外就读高中备案登记的。

  (2)截至2026年6月1日,曾在我省工作满5年,现已调离青海的干部职工,本人(或配偶)及子女户口仍留在青海,子女在我省就读高中满3年并参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

  (3)截至2026年6月1日,央企调入青海的在职工作人员,本人及子女户籍迁入我省连续满3年,子女在我省就读高中满3年并参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

  (4)截至2026年6月1日,省外来青务工人员随迁(读)子女同时符合“两五一三”条件的(即:父母双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在青落户连续满5年;随迁父母双方或一方在青实际投资经商或在青实际务工连续满5年;子女在我省就读高中满3年并参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5)截至2026年6月1日,从省外调动到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本人及子女户籍已迁入我省,子女在我省就读高中满3年并参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或办理了赴省外就读高中备案登记的。

  (6)截至2026年6月1日,对个别情况特殊又无直系亲属在青的考生,经法律部门认可并公证,其法定监护人及本人户籍在我省,且在我省就读高中满3年并参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

  (7)截至2026年6月1日,在我省定居并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籍人员,在我省定居并持有公安机关或国家移民管理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人,在我省就读高中满3年并参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

  (8)驻青部队官兵、退役或转业安置到我省的官兵,在高一年级上学期12月31日前将本人及其子女户籍迁入我省,子女具有我省高中学籍或办理了赴省外就读高中备案登记的;高二年级上学期12月31日前将本人及其子女户籍迁入我省,子女在青实际就读高二、高三年级的。

  (9)2023年8月31日前初中毕业的考生,考生及其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为出生后首次落户我省且无省外迁移,并参加了我省普通高中所有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可以按同等学力条件报考。

  5.不符合第4条,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省申请普通高考报名,但只能报考相应批次院校。

  (1)截至2026年6月1日,曾在我省工作不满5年,现已调离青海的干部职工,本人(或配偶)及子女户口仍留在青海,子女在我省就读高中满3年并参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属城镇户口者,可以报考省内普通高校。

  (2)截至2026年6月1日,省外来青务工人员随迁(读)子女不同时符合“两五一三”条件,但考生在我省就读高中满3年并参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且随迁父母双方或一方自户籍迁入我省后,确在我省实际务工或经商的:

  如父母双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在青落户且实际务工、经商连续满1年以上、不满5年的,只能报考省内外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及省内外高职专科院校;

  如父母双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在青落户且实际务工、经商不满1年,只能报考省内高职专科院校;

  如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确在我省务工、经商,且在我省办理了“居住证”,只能报考省内高职专科院校。

  符合第5条规定的考生,如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须签订《青海省2026年普通高考考生限报承诺书》。拒不签订的,将不允许参加我省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和考试。

  (二)根据教育部和我省相关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专升本考试除外),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的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考试招生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尚在处罚期内的。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其他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人员。

  (三)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随迁(读)子女、户籍自外省迁入我省者,必须及时返回户籍所在省份或户籍流出省份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并按照原籍省份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相关管理规定,考生不得跨省重复报名,因重复报名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报考科类

  (一)全国统考。全国统考按照招生类别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采用“3+1+2”考试模式。报考艺术类或体育类的考生在选择普通类的同时必须兼报艺术类或体育类,艺术类与体育类不能兼报。

  1.普通类考生须选择全国统考科目和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以下简称选择性考试科目)。全国统考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历史、思想政治、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考生须在历史、物理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然后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首选考试科目为历史的,称为“历史类”,首选考试科目为物理的,称为“物理类”。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在考生普通高考报名缴费后不得修改。

  报考强基计划、少年班、英才班、保送生等拔尖创新人才选拔项目,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按照普通类报名,并按组考高校或招生单位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普通高中选修了民族语文(藏语文或蒙古语文)地方课程,参加了民族语文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且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报考高校民族语言授课专业和省内民族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B类计划的,须选择加试民族语文(藏语文或蒙古语文)科目,考试成绩将提供给设有民族语言授课专业的高校招生录取使用。

  3.艺术类考生除文化科目考试外,还须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包括省级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戏曲类省际联考和高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三种形式。艺术类省级统考与戏曲类省际联考之间不允许兼报。报考校考的考生须参加相应科类(方向)省级统考并达到合格。从2026年起,考生报考普通高考兼报艺术类省级统考,不再另行安排网上确认。

  (1)艺术类省级统考共设6大类,即: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考试由全省统一组织,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的方式进行,其中面试类科目采取“先录音录像,后评委评分”的“考评分离”模式,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时间另行通知。

  音乐类分为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方向、音乐教育声乐主项(副项为器乐)、音乐教育器乐主项(副项为声乐)4个方向。考试科目为乐理、听写、视唱、声乐、器乐,其中乐理、听写、视唱为必考科目。报考音乐表演声乐方向的考生须选择声乐科目,报考音乐表演器乐方向的考生须选择器乐科目。报考音乐类4个方向的考生,应按相应方向选定一种声乐唱法或乐器,并须与考试时的声乐唱法、乐器保持一致。

  舞蹈类考生必须按要求从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流行舞中选定一种舞种方向。考试时舞蹈表演科目自备剧目(或组合)舞种应与报名时一致。

  表(导)演类考生必须按要求从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服装表演方向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中选定一个方向,考试时须与报名时选定的方向一致。

  艺术类省级统考各科类和各方向之间不允许兼报。

  (2)省际联考只包含戏曲类,考生仅需选择戏曲类考试方向,无需参加省级统考,但须按照戏曲类组考单位的要求,另行向组考单位办理报考手续。

  (3)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校考,必须先参加相应科类(方向)的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否则校考成绩无效。考生须按照校考高校的要求,另行向高校办理校考报考手续。

  4.体育类考生除参加文化科目考试外,还须参加相应的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从2026年起,考生报考普通高考兼报体育类,不再另行安排网上确认。

  (二)单考单招类。包括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专升本考试,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残障单招,消防单招,“3+2”转段招生及本科第二学位招生。已被单考单招类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全国统考考试及录取。各类型考试科目报考方式按照相关院校或招生单位要求执行。

  (三)报考全国统考的考生,可参加我省202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全国统考;仅报考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考生只允许参加202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26年全国统考。仅报考高职分类考试、专升本考试的考生无需参加本次报名,具体报考通知另行公布。

  (四)有意愿报考外语类等有英语口语考试成绩要求的院校或专业的考生,须在普通高考报名时选择参加英语口语考试。2026年英语口语考试将安排在全国统考结束至成绩发布前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报名流程

  2026年我省普通高考实行网上报名,包括个人信息填写、选择报考类别、网上缴费、加分资格申请、专项计划资格申请、身份信息采集等流程。除仅参加高职分类考试、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外,其余所有考生均须进行个人信息填写、选择报考类别、网上缴费和身份信息采集。

  (一)个人信息填写

  各报名点按照辖区招考机构分配的考生号段生成考生号和网上报名初始密码。

  1.考生凭考生号和网上报名初始密码进入青海省教育考试网(网址:https://www.qhjyks.com),点击页面右侧“数字招考服务大厅——综合管理平台”,登录“青海省教育考试业务管理平台—考生端”(以下简称报名系统,也可直接输入网址:https://zhptks.qhjyks.com/student进行登录)。考生首次登录时必须修改密码,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通过真实性校验,签订《青海省2026年普通高考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填写考生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等信息(以上信息也可由报名点通过身份证采集设备自动获取)。

  2.考生进入“高考报名”点击“个人信息填写”,阅读并确认提醒信息,按照《青海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考生操作手册》(该手册拟于高考报名前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布,网址:https://www.qhjyks.com)要求,如实准确填报个人户籍、学籍、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信息,并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照片、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此外,省外户籍迁入考生须上传准迁证及迁移证照片;个人赴省外就读普通高中(中职)的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学籍信息照片;同等学力考生须上传初中毕业证明照片。考生填写完个人信息并上传材料照片后,须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确认信息无误并点击提交后,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须严格按照身份证准确填写个人身份证号,若填写的个人身份证号与身份信息采集的信息数据不一致,那么考生须按身份信息采集的身份证号重新完成高考报名并重新缴费。

  (二)选择报考类别

  考生进入“高考报名”选择报考类别,报考类别分为全国统考和单考单招类。

  1.选择全国统考报名的考生首先确定一种报名类型(普通类、普通类兼报艺术类、普通类兼报体育类),再选择科类,选报“3+1+2”考试科目,选择外语语种,是否参加英语口语考试,是否加试民族语文科目等考试信息。选择普通类兼报艺术类报名类型的考生,还须选择艺术类别、专业分类、专业方向等艺术类考试信息。报考音乐类的考生须选择器种或唱法;报考音乐表演类的考生须填写器乐或声乐2首考试曲目;报考音乐教育类的考生须分别确定并填写一首器乐和一首声乐曲目,作为主项曲目和副项曲目。

  2.仅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残障单招、消防单招及“3+2”转段招生、本科第二学位招生的单考单招类考生,仅需选择对应的考试类型。

  3.既参加全国统考又参加单考单招类的考生(包含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专升本,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残障单招,消防单招,“3+2”转段招生及本科第二学位的单考单招类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全国统考即可。

  (三)网上缴费

  考生在报名系统完整填报个人信息,确定报考类别后,通过网银、微信两种方式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报考历史类、物理类的统一文化课报名考试费为每生每科次23元(民族语文科目按一科次计算);英语口语考试报名考试费为每生60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费在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统一收取,报名费为每生200元,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费、“专升本”考试费按照后期通知收取。

  仅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残障单招、消防单招及“3+2”转段招生、本科第二学位招生的单考单招类考生本次高考报名无需缴费,仅需确认所报单考单招类型并提交即可。

  因被单考单招类录取而未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退还普通高考报名费,其他因考生个人原因没有参加考试(含英语口语考试、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的,均不退还报名费。请考生谨慎选报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及英语口语考试。

  (四)加分资格申请

  参加全国统考报名且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申请照顾性政策加分项目,待审核通过后自动获得加分项目对应的分值。普通高考照顾性政策加分项目及分值只适用于高校安排我省的分省招生计划。普通高考加分项目须由考生本人在报名系统申请,申请时要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学籍学校信息并上传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未在普通高考报名期间提交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享受照顾加分,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申报“民族艰苦地区”加分项目的考生,其民族成分须与其亲生父亲或母亲一致。

  考生加分分值由考区招考机构审核确定。审核确定后,各报名点通过系统下载《青海省2026年普通高考考生加分确认表》,由考生及家长签字确认后生效。

  (五)专项计划资格申请

  2026年起,报考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含国家专项、地方专项、高校专项,下同)、省内生态专项计划、省内乡村振兴专项计划、省内民族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计划(含A、B类)的考生均须在报名系统中申请报考资格。考生申请时要确定是否符合所报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如实填写学籍学校等信息,并上传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各类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由考区招考机构审核确定。审核通过后,各报名点通过系统下载《青海省2026年普通高考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确认表》,由考生及家长签字确认后生效。

  (六)身份信息采集

  身份信息采集由各报名点组织实施,必须使用身份采集设备现场统一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考生照片和指纹信息。各报名点也可在个人信息填报之前完成身份信息采集工作。

  (七)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是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和全国统考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2025年、2026年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以综合素质平台数据为准。2024年及以前毕业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2025年、2026年在省外普通高中毕业但不能提供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及中职学校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须填写《青海省2026年普通高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八)报名审核确认

  各考区招考机构应会同报名点全面审核、校验考生各项信息。考生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各报名点打印《青海省2026年普通高考考生报名登记表》,由考生本人仔细核对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确认。

  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思想和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负责对其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真实性负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中。在校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所在学校指定专人输入网上报名系统;非在校生由其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乡镇、街道办事处或考区招考机构指定部门)作出鉴定,并由考区招考机构指定专人输入网上报名系统。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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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考生体检

  所有报名考生均须参加身体检查,体检工作由考区招考机构会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2026年起,我省普通高考实行“无纸化”体检,体检信息由体检医院通过体检系统录入完成,体检表由系统生成,确保体检数据准确无误。考区招考机构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卫医政管便函〔2010〕76号)、《关于做好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青教综〔2017〕137号)规定要求,认真做好报名考生体检工作。考区招考机构应加强对普通高考体检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指导。

  各考区体检工作应于2026年3月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考区招考机构自行安排。考生应如实填写本人既往病史(如无既往病史则填写“无”,不留空白;如有既往病史,须如实填写病史,还要写明治疗、康复情况,防止招生录取高校因无既往病史治疗情况而影响录取)。如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由考生提出申请,经主检医师签署意见,由考区招考机构组织复检一次。对复检结论仍有异议的,经考生本人申请,考区招考机构同意并安排到青海省人民医院进行终检。体检结论应及时反馈考生签字确认,经考生签字确认后的体检信息将在录取阶段提供给院校进行阅档,不得再申请复检,禁止任何人员更改。

  九、资格审查

  考生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实际就读情况由高中阶段学校核实);考生户籍由公安户籍部门负责审查;涉及考生民族成分变更的,由本级民族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审查,确保民族成分变更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党员(团员)考生的政治身份由本地党(团)组织负责认定(政治面貌信息修改时间截至2026年6月1日);残疾考生提供的《残疾证》及申请合理便利的相关材料由本地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审查。考生普通高考加分申请由报名点(高中或中职学校)负责初审,考区招考机构负责复审并确定最终的加分项目和分值。各类考生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省外户籍迁入考生重点核查考生本人在青报考条件,报考时限严格以报名条件中各条款规定的时间为准,防止出现把关不严、变通执行等情况,确保限报考生类型与考生报考资格条件完全一致。

  2.“两五一三”考生重点核查考生父母是否符合在青经商、务工人员条件,以及考生在青实际就读情况。考生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学籍信息表(加盖学校公章);(2)学校实际就读证明(实际就读过的所有学校);(3)父母实际在青经商、务工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务合同等证明、银行工资流水等材料。各考区招考机构也可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要求提供社保等其他佐证材料。

  3.赴省外就读考生重点核查考生办理赴省外就读高中备案登记手续是否完备,办理赴省外就读高中备案登记手续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信息是否发生变化,省外学籍是否真实有效,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是否为省外迁入户籍人员等。省外就读中职毕业生报考资格按照赴省外就读高中备案登记条件进行审核,考生须提供省外就读中职学校实际就读证明和就读学校主管部门提供的学籍证明。

  4.省内户籍、省外中职学校毕业的中职学生重点审查其实际就读及毕业情况(提供由中职毕业院校上级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和实际就读证明)、本人及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青户籍。

  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招生录取全过程。考生须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签字确认,各类表格、承诺书均须由高考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并作为高考资格审查必备材料。对考生所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存疑的,各考区可要求考生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查实考生提供了虚假材料,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考生在青报考和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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