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甘肃省2025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国家专项计划
(一)实施区域及考生资格
我省实施国家专项计划的区域为原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市、区)(见附件2)。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考生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县(市、区)高中阶段连续三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实施区域县(市、区)户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户籍及学籍截止到高考当年8月31日)。
(二)资格审核及信息上报
报考学生的资格审核认定和备案由考生户籍所在报名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负责。各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在考生资格审核中须结合《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和《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严格落实户籍、学籍、实际就读“三统一”政策。认真做好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确保考生各类信息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1.审核程序
各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高中学校于4月10日前完成国家专项资格的审核、盖章。考生可在4月21日至4月30日登录甘肃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https://kw.ganseea.cn/login)对《甘肃省2025年国家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查表》(见附件3)中个人的资格信息进行确认。凡不进行资格确认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国家专项计划录取。资格审查时,对个别情况特殊的考生,由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组织审查后,报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裁决。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将批准的考生名单和相关情况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2.资格信息的上报
各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及高中学校需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资格信息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无误后,将相关数据报送至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进行复核。完成复核后,最终由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将审核通过的考生资格信息统一上报至省教育考试院。《甘肃省2025年国家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查表》由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存入考生纸质档案。
(三)批次设置及计划编制
1.批(段)次设置
国家专项计划设置在本科提前批A段与本科批C段。2025年,国家专项部属及省外院校国家专项计划以及省属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均在本科批C段;若有政审、面试、体检、定向等特殊要求的国家专项计划,设置在本科提前批A段。
2.计划编制
教育部下达我省招生的国家专项计划分两部分编制:第一:无特殊要求的部属及各省省属院校国家专项计划面向全省原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市、区)分院校专业组安排在普通本科批C段编制招生来源计划。第二:若有政审、面试、体检、定向等特殊要求的院校,计划编制安排在本科提前批A段;具体承担院校及计划情况以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为准。
(四)志愿填报
1.投档模式及志愿设置
国家专项计划所在的本科批C段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选项。在本科提前批A段中有政审、面试、体检、定向等特殊要求的国家专项计划,具体投档办法及志愿设置按《202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征集志愿实施办法》执行。
2.填报时间
6月下旬文化课成绩公布后,国家专项计划与普通类第一次填报志愿同步进行。
(五)录取
1.分数线划定
国家专项计划分数线参照普通本科批分数线执行。
2.录取批(段)次
国家专项计划有政审、面试、体检、定向等要求的院校在本科提前批A段招生录取;其他院校的国家专项计划面向原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市、区)在本科批C段招生录取。
3.征集志愿
有特殊要求的国家专项计划安排在本科提前批A段投档,如生源不足随A段其他类计划一起征集1次;国家专项计划C段如生源不足随C段其他类计划在本科批次控制分数线上征集2次。全省具有报考资格且在批次控制分数线上未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为确保招生计划顺利完成,考生在填报国家专项第二次征集志愿时,默认考生服从专业调剂。
二、高校专项计划
(一)招生院校及实施区域
2025年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的院校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教育部规定的其他高校承担(见附件5)。我省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的区域为省内原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市、区)及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酒泉市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等3个少数民族自治县(见附件4)。
(二)考生资格
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资格为:
1.符合2025年我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考生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县(市、区)高中阶段连续三年以上农村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实施区域县(市、区)农村户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
若有关高校在此基础上增加其他报考要求,应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三)申报流程及公示要求
2025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申请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
1.4月5日前,有关高校发布招生章程;
2.4月25日前,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填写、提交报名申请信息,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高校、中学要为考生提供报名咨询及指导服务。因考生信息填写错误而导致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5月初,省教育考试院将报名考生信息数据库分解至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各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于5月15日前将审核结果按规定格式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4.5月31日前,有关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5.高考后、高考成绩公布前,有关高校对考生进行考核并在本校招生网站和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等信息。高考成绩公布后,合格考生在本科批B段填报志愿,单独投档录取,录取结果在有关学校和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
(四)志愿填报
1.批(段)次设置
考生在普通本科批B段填报志愿。
2.志愿设置
高校专项计划设置一个志愿。
3.填报时间
6月下旬文化课成绩公布后,高校专项计划志愿与普通类第一次填报志愿同步进行。
(五)投档录取
高校专项计划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招生院校有关规定在本科批B段进行录取。高校专项考核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考生要根据考试情况合理估分,及时关注浏览招生院校网站信息,加强与招生院校的沟通联系。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按照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名单和考生志愿,按相关规定在本科批C段模拟投档前一次性向院校投放通过资格审核且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未安排分省计划的院校不使用政策性照顾加分)在本科批线上的考生电子档案。
招生院校负责审核录取符合本校录取要求的考生,并及时退回未被录取考生的电子档案,以便考生参与本科批其他段次所报志愿录取。
三、地方专项计划
(一)招生院校
2025年甘肃省实施地方专项计划的高校由省内本科院校承担。具体承担院校及计划以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为准。
(二)生源范围及考生资格
全省范围内具有甘肃农村户籍的考生均可报考。
(三)资格审核
地方专项计划资格审核后,按规定时间报省教育考试院。
(四)招生计划及批次设置
地方专项计划单独编制,安排在本科批C段进行,面向全省分院校专业组编制招生来源计划,具体计划情况以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为准。
(五)志愿设置与填报
1.批(段)次设置
考生在本科批C段填报志愿。
2.投档模式及志愿设置
地方专项计划所在的本科批C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选项。
3.填报时间
6月下旬文化课成绩公布后,地方专项计划志愿与普通类第一次填报志愿同步进行。
(六)投档录取
地方专项计划在本科批C段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如院校生源不足时,按照平行志愿模式在批次控制分数线上征集2次。全省具有报考资格且在批次控制分数上未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为确保招生计划顺利完成,考生在填报地方专项第二次征集志愿时,默认考生服从专业调剂。
附件2
甘肃省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六盘山区(40) |
兰州市 |
永登县、皋兰县、榆中县 |
白银市 |
靖远县、会宁县、景泰县 |
天水市 |
清水县、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麦积区 |
武威市 |
古浪县 |
平凉市 |
崆峒区、泾川县、灵台县、庄浪县、静宁县 |
庆阳市 |
庆城县、环县、华池县、合水县、正宁县、宁县、镇原县 |
定西市 |
安定区、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岷县 |
临夏回族自治州 |
临夏市、临夏县、康乐县、永靖县、广河县、和政县、东乡族自治县、积石山自治县 |
秦巴山区(9) |
陇南市 |
武都区、成县、文县、宕昌县、康县、西和县、礼县、徽县、两当县 |
藏族地区(9) |
武威市 |
天祝藏族自治县 |
甘南藏族自治州 |
合作市、临潭县、卓尼县、舟曲县、迭部县、玛曲县、碌曲县、夏河县 |
附件3
甘肃省2025年国家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查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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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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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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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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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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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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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市(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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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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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栏 |
高中学籍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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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学校所在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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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实际就读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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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就读学校所在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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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变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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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
阶段
简历 |
于 年 月至 年
月在
就读 |
于 年 月至 年
月在
就读 |
于 年 月至 年
月在
就读 |
就读情况变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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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
栏 |
考生
户籍
信息 |
户籍所在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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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迁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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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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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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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变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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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1
户籍信息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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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考生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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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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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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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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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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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2
户籍信息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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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考生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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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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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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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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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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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定
意见 |
该考生具有国家专项计划资格 |
班主任签字:
学校审查人签字: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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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审查人签字:
县(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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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此表是国家专项计划资格审核的依据,填写和审查须准确无误。
2.凡不进行资格认定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国家专项计划录取。
3.此表一式三份,一份装入考生纸质档案袋,一份由考生所在县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留存备查,一份由考生自己留存。
附件4
甘肃省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六盘山区(40) |
兰州市 |
永登县、皋兰县、榆中县 |
白银市 |
靖远县、会宁县、景泰县 |
天水市 |
清水县、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麦积区 |
武威市 |
古浪县 |
平凉市 |
崆峒区、泾川县、灵台县、庄浪县、静宁县 |
庆阳市 |
庆城县、环县、华池县、合水县、正宁县、宁县、镇原县 |
定西市 |
安定区、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岷县 |
临夏回族自治州 |
临夏市、临夏县、康乐县、永靖县、广河县、和政县、东乡族自治县、积石山自治县 |
秦巴山区(9) |
陇南市 |
武都区、成县、文县、宕昌县、康县、西和县、礼县、徽县、两当县 |
藏族地区(9) |
武威市 |
天祝藏族自治县 |
甘南藏族自治州 |
合作市、临潭县、卓尼县、舟曲县、迭部县、玛曲县、碌曲县、夏河县 |
少数民族自治县(3) |
酒泉市 |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 |
张掖市 |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 |
附件5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名单
一、教育部直属高校(72所)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东华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河海大学
江南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浙江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厦门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大连理工大学 东北大学
吉林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武汉理工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重庆大学
西南大学 四川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长安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兰州大学
二、其他高校(23所)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黑龙江大学
上海大学
苏州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福州大学 郑州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广西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
贵州大学 云南大学 西北大学
注:此名单以教育部最终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