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学院简介
滨州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兵圣孙子故里、渤海革命老区、美丽富饶的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滨州市。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697亩,校舍建筑面积56.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5.47亿元。图书馆纸质图书185.87万册,电子图书124.63万册。设有19个二级学院,60个本科专业、29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专任教师1080人、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8350人。与48所国(境)外大学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2006年设置了飞行技术专业,组建了飞行学院,成为全国第一家培养飞行员的地方普通本科院校;学校现拥有飞行学院、航空工程学院、机场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乘务学院等14个面向航空领域培养人才的二级学院。面向航空领域培养人才的专业(方向)达到51个(其中航空类25个、涉航空类26个),占学校招生专业(方向)总数的57.95%,航空类在校生9000余人,航空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群已形成规模。与国航、山航、海航、厦航、川航等20家单位“订单式”联合培养飞行驾驶、飞行安全、空中乘务等航空类专门人才;与济南机场、青岛机场、东营机场、山航等合作培养机场安检、运行、签派、空管等方面航空类人才。已培养飞行员、安全员、乘务员及机务维修、机场运行管理、空管与签派等航空类人才4000余人,主要到航空公司、机场、空管局等单位就业,已有400余人升任机长。
一、培养模式
1、飞行技术专业,学制四年,本科学历,工学学位,订单式为相应航空公司培养飞行驾驶员。
2、在校2年期间,施行准军事化管理。须完成教育部规定的必修课程学分,成绩合格。
3、在航校2年期间,进行航空模拟实训,须考取中国民用航空局认可的相关执照,返校后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书。
二、报考条件
1.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夏季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男性高中毕业生,外语语种仅限英语(单科成绩达总分60%),文理兼招(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必须含有化学、物理或其中之一)。
2.年龄要求:16至20周岁(2000年9月1日—2004年8月31日)。
3.背景调查、身体条件符合中国民航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条件。
4.具体要求参考《滨州学院招收飞行学生体检自荐标准》(附件1)和《中国民用航空背景调查参考标准》(附件2)。
三、招生计划
序号 |
省(市) |
招飞计划 |
定向航空公司 |
备注 |
1 |
北京市 |
15 |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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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河北省 |
40 |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航空基地金胜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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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山西省 |
7 |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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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陕西省 |
30 |
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幸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西安航空基地金胜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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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山东省 |
145 |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顺丰航空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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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上海市 |
5 |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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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江苏省 |
16 |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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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安徽省 |
10 |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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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福建省 |
15 |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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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贵州省 |
10 |
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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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湖北省 |
20 |
湖北蔚蓝国际航空学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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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湖南省 |
25 |
湖北蔚蓝国际航空学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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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河南省 |
20 |
湖北蔚蓝国际航空学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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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黑龙江省 |
10 |
幸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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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吉林省 |
10 |
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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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江西省 |
7 |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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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录流程
(一)报考流程
1、政策学习。利用电脑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下称“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kzt/tszs),点击页面下方“民航招飞报考指南”,或者直接登陆《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http://mhzf.caac.gov.cn),下载并阅读《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2020年度考生手册》。
2、注册报名。利用电脑登陆“系统”后,点击页面右侧“注册新用户”;或直接下载手机APP《民航招飞》考生平台(下称“平台”),点击下方“用户注册”,注册完成后凭个人设置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或“平台”,填写个人信息并填报志愿(院校+委培单位均为滨州学院)。
3、填写报名表。凡符合《滨州学院招收飞行学生自荐标准》、《中国民用航空背景调查参考标准》条件考生,填写《滨州学院招收飞行学生报名表》(附件3),张贴一寸免冠照片,撰写个人自荐信息。
4、初检、面试。考生持身份证、眼睛屈光度验光单和《滨州学院招收飞行学生报名表》参加滨州学院集中组织的初检和面试。
5、上站体检、背景调查。我校将参照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标准和要求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进行。考生登陆“系统”或“平台”,在个人信息栏录入“高考考生号”。
(二)高考报名、志愿填报与录取
1、高考报名。报考飞行技术专业考生,需按所属省(市)考试院相关规定参加高考统一报名。
2、志愿填报。填报高考志愿时,考生必须在本科提前批次填报“滨州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志愿。
3、录取阶段。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2020年普通高校招收飞行学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件要求,依据考生所在省份录取原则,按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相关费用
1、学生在校期间,享受普通学生的一切待遇,同时还享受饮食补贴。学费收取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施行学分制收费。
2、学员航空模拟实训期间产生费用由航空公司承担。
六、淘汰机制
1、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民航局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标准》对学生进行入校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者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我校将报请有关部门,取消其注册学籍资格直至取消学籍。
2、学生在校期间,如由于身体、技术等原因被停飞,我校依据《滨州学院学籍管理办法》,将其转入相关本科专业学习;如由于违纪、成绩等原因被停飞,我校依据学校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处理,直至退学。
七、毕业与就业
1、学生修完所有课程和培训科目,成绩合格并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认可的有关执照,完成毕业设计并通过论文答辩,可获得滨州学院颁发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获得工学学士学位证书。
2、进入签约航空公司工作,从学员成长为机长,要经历跟机观察员(全程右座)、副驾驶(全程右座四个阶段)、副驾驶(左座)、机长八个阶段,最后可以成长为飞行教员。航空公司根据每个阶段执行相应工资待遇。
八、学校优势
1、专业设置早
围绕服务我国民航事业,学校于2006年组建飞行学院,是全国第一家培养飞行学员的地方综合类本科院校,填补了山东省内专业设置的空白。成为了全国第五家培养飞行学员的高等院校。
2、出飞率高
我校学生国际民航英语达标率、出国面试合格率、理论考试合格率等在国内民航院校中均名列前茅。其中,2006级学生在美国泛亚航校的理论考试中,一次性通过率超过了70%,打破了该校建校以来一次性通过率45%的记录,获得美国泛亚航校年度唯一的飞行技术奖。自创办飞行技术专业以来,培养合格到相应航空公司就业(出飞率)达93%以上。
九、其他
相关省份考生对应航空公司及文理科类、身高、视力等具体要求详见考生所在省份招生简章。
十、咨询电话与地址
学校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滨州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543-3190201、3194990
邮编:256603
链接网址:http://www.bzu.edu.cn/(滨州学院主页)
http://zsjy.bzu.edu.cn/(招生就业处网址)
附件1:
滨州学院招收飞行学生体检自荐标准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飞行技术专业:
1.身高不足168CM或超过185CM(具体要求请关注分省招飞简章);
2.体质指数>24或<18.5,BMI=W/H2(式中:BMI—体质指数;W—体重,单位为千克(kg);H-身高,单位为米(m));
3.单眼裸眼视力低于0.1(C字表),斜视、色盲、色弱、夜盲及暗适应异常;
4.有青光眼、高眼压症及难以治愈或影响视功能的眼睑、结膜、泪器或眼眶疾病;
5.指、趾残缺、畸形,明显的“Ο”型或“X”型腿;
6.五官明显不对称,头、胸部明显外伤、凹陷、隆起及残缺;
7.骨骼、关节疾病或畸形;
8.纹身及传染病皮肤病,如癣、疹、慢性荨麻疹等;
9.口吃、腋臭,风湿性、内分泌系统等代谢性疾病;
10.慢性消化、泌尿、生殖系统慢性疾病、结石,HbsAg阳性等;
11.嗅觉异常,有反复鼻衄史及影响功能的鼻与鼻窦性疾病;
12.耳聋、耳鸣与眩晕病史,中、内耳疾病及病史;
13.血压不在正常范围(正常血压:收缩压在90-140mmHg之间,舒张压在60-90mmHg之间);
14.有恶性肿瘤及其病史,及其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
15.有梅毒、淋病、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等性传播疾病,及艾滋病病毒检测(HIV)抗体检测为阳性者;
16.遗传性精神障碍、癫痫病史。
详情查看《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MH/T 7013-2017文件。
附件2:
中国民用航空背景调查参考标准
考生本人、配偶及父母(或直接抚养人)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飞行技术专业:
1、有犯罪记录;
2、受过收容教养、强制戒毒、劳动教养;
3、近三年内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
4、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5、因危害国家安全罪受过刑事处罚;
6、国家禁止组织的骨干分子或正在参与其活动
7、具有可能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其他情形。
最终背景调查结论需参照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的通知》(民航发【2014】3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相关航空公司背景调查规定与用人标准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