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6年度在辽宁省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的工作安排
http://www.huaue.com  2025年11月17日  来源: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拟在辽宁省联合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并为其他航空公司代招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具体实施如下:
  
  一、招飞计划
  
  具体招飞计划以最终面向社会公布数为准,学制四年,本科提前批录取。
  
  二、培养目标
  
  1.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龙航空有限公司、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成都航空有限公司、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航空有限公司、天骄航空有限公司、龙江航空有限公司、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国内民航运输企业飞行员(含客运、货运)。
  
  2.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教师。
  
  三、招飞条件
  
  1.招飞对象和范围:招收参加2026年辽宁省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男性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年龄16—20周岁(2006年9月1日后——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外语限考英语。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必须为“物理+化学”(考生必须选考该两科目方可报考)。
  
  2.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志愿从事中国民航事业,积极弘扬和践行当代民航精神,符合《民用航空背景审查规定》相关标准。
  
  3.身体条件:通过学校指定的民航体检鉴定机构招飞体检。
  
  4.心理品质条件:参加民航局组织的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符合检测要求。
  
  5.文化条件:高考成绩须达到最低控制线,辽宁省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60%执行;英语高考单科原始成绩达到100分(含)以上;控制线上考生以文化课总分(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四、招飞程序
  
  1.报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考生,须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登录招飞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gkzt/mhzf或http://mhzf.caac.gov.cn),进行考生注册、填报招飞志愿、信息查询以及参加招飞初选(综合面试、外科筛选、英语测试、飞行员职业能力测试)、体检鉴定(含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确认有效招飞申请和民用航空安全背景审查等高考前选拔工作。
  
  考生通过招飞系统确认的“有效招飞志愿”,将作为考生填报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的依据,即“有效招飞志愿”。系统中未确认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本校志愿的,将视为无效志愿,学校将不予录取。
  
  根据民航招飞工作流程,招飞系统于2025年10月24日开通考生注册功能,2026年5月31日停止信息更新录入。
  
  2.学校将派工作人员在部分市设点,对报名考生进行招飞初选,考生可就近选择站点参加初选选拔(关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处”官方微信公众号招飞初选地点通知),初选前详细阅读《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飞自荐标准》(附件1)。
  
  3.学校将组织通过招飞初选的考生进行招飞上站体检和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初选现场通知)。未经招飞初选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招飞上站体检;体检实行单项淘汰制。考生往返路费、食宿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4.对体检合格考生,学校将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背景审查。
  
  5.体检、背景调查、心理测试合格,报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高考前要有通过招飞系统确认的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有效招飞志愿”,高考后成绩出来前考生须与学校签定报考承诺书(未签定者视作放弃报考),填报志愿时要在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填报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志愿。其中学校飞行技术专业录取将分为三个高考志愿代码,分别是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国航送培—公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南航送培—公费)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本校自招—公费),考生按照个人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填报以上高考志愿。
  
  特别提醒:1.报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本校和国航,须参加中飞院-国航联合初检,报考南航须参加南航初检,且初检结论中飞院-国航与南航不通用。2.行程和要求详见附件3和附件2,参加中飞院-国航联合初检的请下载附件3初检表,按要求填写好后带到现场;参加南航初检的请按照附件2报名方式提前完成报名。
  
  对达到民航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填报志愿(招飞系统“有效招飞志愿”和高考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缺一不可,且须一致)、高考成绩,按公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录取考生必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或我校指定的用人单位(各航空公司)签定培养协议。
  
  联系人:中飞院徐老师联系电话:18728023477
  
  南航任老师联系电话:024-23198395
  
  国航孙老师联系电话:0411-88123167
  
  附件:

  1.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飞自荐标准(点击查看)
  
  2.中国南方航空辽宁省招飞初检流程和日程安排(点击查看)
  
  3.中国国际航空和中飞院辽宁省联合招飞日程和初检表(点击查看)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处(招飞中心)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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