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音乐学类)专业考试大纲
http://www.huaue.com  2017年12月8日  来源:西藏教育考试院

  一、初试科目内容与分值(总分200分)

  (一)基本条件测试(合格、不合格)

  1.五官端正(身体条件、手指条件);

  2.女生身高1.5米以上,男生身高1.6以上;

  (二)乐感测试(100分)

  1.音高模唱50分;

  2.节奏模打50分;

  (三)声乐演唱、器乐演奏(100分)

  二、复试科目内容与分值(总分200分)

  (一)基本乐理(笔试,100分)

  参考书目《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二)视唱练耳(面试,50分)

  1.节奏视唱:视读节奏。

  2.看谱即唱:固定唱法或首调唱法均可,视唱单声部(无升降号调)。

  3.说出指定调的正三和弦原位、转位。

  (三)声乐演唱、器乐演奏(面试,25分)

  清唱一首歌曲或演奏一曲。

  (四)舞蹈表演(面试,25分)

  自选舞蹈,类别不限。(有器乐演奏等特长生可在此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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