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公派留学 9项目选派3.23万人
http://www.huaue.com  2018年1月19日  来源:北京考试报

  北京考试报记者 蔡文玲
  
  1月10日,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了《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计划选派9个项目国家公派留学人员32300名。优先资助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学科、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他国家战略和重要行业发展急需领域。
  
  优先资助重点急需学科
  
  根据简章,选派项目将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主要为《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他国家战略和重要行业发展急需领域。
  
  申请人要符合基本的条件包括: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在校学生,年龄满18周岁。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符合申请项目的其他具体要求。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
  
  被录取人员要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国内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指导和管理,定期向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提交研修报告。
  
  留学人员学成后应按期回国履行回国服务义务,回国之日起3个月内要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登记回国信息。本科插班生不需要履行回国服务义务。
  
  9项目招9类公派留学生
  
  2018年公派留学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生、赴国外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本科插班生等9个类别,留学期限根据类别不同而不同。
  
  此次公派留学包括9个项目。其中,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计划选派3500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9500人,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计划选派500人;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800人;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计划选派4500人;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计划选派3200人;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计划选派3600人,其中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3100人,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500人;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计划选派2300人;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计划选派300人;国外合作项目计划选派4100人。国外合作项目是指与外方机构签署协议并由中外双方联合评审、联合资助的项目,如国际组织实习项目、中美富布莱特项目、中英联合研究创新基金博士生交流项目、中法蔡元培交流合作项目、中德合作科研项目、与瑞典皇家理工学院合作奖学金等。
  
  项目申请集中在3月、4月
  
  项目申请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除个别项目外,大部分申请集中在3月和4月进行,符合条件者按规定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项目要求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时间最早,已于1月15日结束,3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和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均为3月20日至4月5日申请,5月陆续公布录取结果。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和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均分两批进行。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第一批人选4月21日至5月5日申报,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人选9月20日至30日申报,10月公布录取结果。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4月1日至1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9月10日至2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中,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申请时间为4月1日至15日,7月公布录取结果。其中,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安排成班派出项目1月15日申请结束,4月公布录取结果。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按照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申请时间为3月20日至30日,5月公布录取结果,政府互换奖学金根据相应规定施行。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3月20日至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国外合作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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