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声音】人大代表赵超: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http://www.huaue.com  2021年3月5日  来源:新华财经

  新华财经北京3月4日电(记者张斯文 董道勇)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我国中小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全国人大代表、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陕西国际商贸学院董事长赵超认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提高企业整体水平、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国家系统创新的关键组成,应该多措并举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赵超表示,目前我国的大多数中小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仍面临一些困境。一是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依然不足,尤其是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者还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发展和保护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重要性。二是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不够。三是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弱。四是中小企业法律意识不强。五是知识产权的运营能力及成果较弱,很多中小企业根本不了解知识产权的运营重要性以及不知道如何运营,不清楚知识产权只有充分运营起来才能真正发挥它作为市场经济竞争的工具,以及实现其高级生产要素的作用。

  鉴于此,赵超建议,一是加大对知识产权维权的支持力度,同时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和违法的惩罚力度;要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体系和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实施“将知识产权违法者加入市场准入黑名单”制度,以高昂的违法成本严厉打击违法和犯罪行为。

  二是增强全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帮助企业提高知识产权意识,辅导科技型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规划和布局。同时帮助企业提升知识产权运营意识,充分了解知识产权运营的方式方法,并协助企业制定符合其生存和发展的知识产权运营模式。

  三是各级相关政府出台一些有力的保护措施,对积极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的企业或社会团体进行适当的激励,以提升社会经济主体的敏感性以及积极性;引导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加强诚信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是提升各级相关政府和专业组织的主动服务意识,设立各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解答企业及相关主体的日常知识产权问题;针对企业现状制定知识产权规划,指导企业在被侵权或者被控侵权时迅速应对,为知识产权活动的主体单位带来关怀和技术帮助。

  五是精简知识产权案件中相关行政和司法审判流程。知识产权是一种法律给予权利人的垄断权,然而冗长的纠纷审判流程给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带来许多不稳定因素,实质上等同削弱了有效权利的保护力度。

  六是对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等新的侵权形式要立法完善。研究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的保护机制,针对各类新出现的侵权形式完善法律法规;规范网络服务提供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法律责任,明确网络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平台服务者、平台经营者的权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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