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函〔2025〕16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以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为基础设立北京科技职业大学的函》(京政函〔2024〕58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以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为基础设立北京科技职业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11010858;同时撤销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北京科技职业大学为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由你市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专业设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合成生物技术、汽车工程技术、机械电子工程技术、自动化技术与应用、集成电路工程技术、数字媒体艺术等6个职业本科专业。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0000人。
望你市进一步加大投入和政策支持,引导学校注重内涵发展,坚持职业教育办学定位,加强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研究和模式探索,科学规划专业布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动职业教育教学实践与产业发展、技术变革和社会人才需求紧密对接,促进学校进一步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北京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教 育 部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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