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全称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二、就读校址
松江校区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900号
古北校区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古北路620号
就读校区为松江校区
三、招生层次
■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生就业处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本科招生监察工作组承担本科招生工作的监督职责,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纪委监督检查室是违纪违规招生举报监督部门。
七、招生计划及分配
的原则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为旅游管理,根据本校运动队建设规划及需求,招生计划分布如下:
项目 |
性别 |
人数 |
各类别人数分布 |
冰壶 |
男 |
0-4人 |
A类0-1人
B类0-2人
C类0-5人 |
女 |
0-4人 |
A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成绩不低于运动训练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最低线的考生。
B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2023年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分数线65%录取政策的考生。
C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2023年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分数线录取政策的考生。
八、选拔对象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并参加高考报名,符合生源地省份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报考要求,近三年内至少获得一次省级(含)以上冰壶比赛前六名(与以下两项报考条件所需比赛不能为同一场比赛),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冰壶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参加所在运动队正常训练,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2.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必须为冰壶。
备注:获得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的比赛须为主力队员(以秩序册为凭)。
九、选拔程序与方式
1.体育专项考试
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冰壶项目统测报名,填报我校志愿,并按要求参加冰壶项目统一测试。具体注册、报名、报到与测试时间及地点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通知。测试结束后,我校根据考生成绩分布情况,自主划定冰壶统测成绩合格分数线。
2.文化课考试
(1)A类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具体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及其它相关事宜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通知。学校在规定时间下载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
(2)B类、C类考生。须参加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
3.学校报名登记
报名所需材料:
(1)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一寸证件照;
(2)《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登记表》原件(须加盖中学校级公章);
(3)具备报考条件(1)或(2)相对应比赛的秩序册、成绩册(须在封面和本人姓名、成绩处加盖竞训职能部门公章)、获奖证书以及《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主力上场队员证明表》(加盖竞训职能部门公章);
(4)近三年内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前六名冰壶比赛以及报名登记表所填其它比赛的秩序册、成绩册(须在封面和本人姓名、成绩处加盖竞训职能部门公章)、获奖证书;
(5)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高中学历毕业证明》,历届生提供毕业证书,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提供与高中阶段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
(6)有证书编号的运动员等级证书;
(7)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运动等级查询结果截图;
(8)考生本人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的考试报名表;
(9)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10)高考报名登记表;
(11)其他反映考生冰壶运动技能的相关材料,如考生本人参加重要比赛的影像、图片、新闻报道资料或资料网址。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登记表》、《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主力上场队员证明表》、《高中学历毕业证明》下载地址http://zhaosheng.suibe.edu.cn。
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28日前在阳光高考平台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gspyddbm/)注册报名,根据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将以上材料按要求扫描上传报名系统。
寄送材料:请将(2)-(11)项报名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以EMS方式于2月28日前(以邮戳为准)寄至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生就业处(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900号德政楼111室,邮编:20162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材料”,逾期一律视作无效申请。
4.材料初审
2023年3月10日前,我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公示初审合格考生名单。
十、录取规则
1.考生入围
(1)A类考生:在文化考试成绩不低于运动训练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最低线基础上,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冰壶项目全国统测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按综合评价分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招生计划,确定A类考生入围名单。
(2)B、C类考生:按冰壶项目全国统测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招生计划,顺位确定B、C类考生入围名单。
2.录取规则
(1)获得A类资格的考生:我校在收到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办的新生录取名单或高考录取投档单后,即予以录取。
(2)获得B类资格的考生: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高考志愿填报我校并经省级招办投档至我校后予以录取。
(3)获得C类资格的考生: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志愿填报我校并经省级招办投档至我校后予以录取。
3.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将以省级招办确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录取依据。
4.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和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方可录取。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
标准
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沪教委财〔2000〕27号)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住宿费
标准
1200元/年(沪财预〔2003〕93号,沪价费〔2003〕56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多种校友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以及“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基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本科招生监察工作组承担本科招生工作的监督职责,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纪委监督检查室是违纪违规招生举报监督部门。
举报电话:021-67703010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uibe.edu.cn
本科招生网:zhaosheng.suibe.edu.cn
咨询电话:021-67703050、52067206
十六、其他须知
1.如教育部、上海市教委等上级管理部门对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出台新的文件精神,我校将遵照执行。
2.执行回避制度。参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专家及工作人员须签订承诺书,专家及工作人员中凡有自己的亲属或辅导过的学生(利害关系者)报考,均须主动申请回避,若违反回避制度则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学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特殊类型考试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人员进行从严查处。凡在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冒名顶替、伪造材料骗取报名资格、在体育测试中服用兴奋剂等情况,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作弊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学生,入校后要接受所在学院和运动队双重管理,既要按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
5.凡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进校后不可转专业。
6.新生入校报到后,学校将组织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对复查或复测中发现问题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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