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是一所综合性的浙江省属重点大学,始建于1953年,其前身可以追溯到1910年创立的浙江中等工业学堂,是国家首批“2011计划”入选高校、浙江省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坐落于浙江省杭州市。学校具有本科、硕士、博士完整的教育培养体系,综合实力稳居全国高校百强。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和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22〕224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23年浙江工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具体如下:
一、招生项目
田径、足球(11人制)、羽毛球
二、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人数:48人;面向全国招生(其中面向浙江省外只招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获得者)。各项目招生计划数如下:
项目(含小项、位置、男女) |
名额 |
小计 |
田径 |
径赛 |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100米栏、400米栏 |
0-10 |
0-10 |
田赛 |
跳高、撑杆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标枪、铅球、铁饼 |
0-10 |
0-10 |
足球 |
男子 |
守门员 |
0-2 |
0-11 |
前锋、前卫、后卫 |
0-9 |
女子 |
守门员 |
0-2 |
0-11 |
前锋、前卫、后卫 |
0-9 |
羽毛球 |
男子 |
/ |
0-3 |
0-3 |
女子 |
/ |
0-3 |
0-3 |
合计 |
48 |
注:以上招生计划执行时,可根据各类招生项目的报考情况进行调整。
三、报名条件
符合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高中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考:
1. 田径
(1)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
(2)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
田径项目获奖比赛成绩要求达到下表的标准
序号 |
项目 |
男子 |
女子 |
1 |
100米 |
11秒09 |
12秒47 |
2 |
200米 |
22秒38 |
25秒78 |
3 |
400米 |
50秒47 |
58秒76 |
4 |
800米 |
1分57秒05 |
2分16秒76 |
5 |
1500米 |
4分00秒93 |
4分41秒42 |
6 |
5000米 |
15分16秒 |
---- |
7 |
110米栏 |
15秒18 |
---- |
8 |
100米栏 |
---- |
14秒80 |
9 |
400米栏 |
55秒94 |
1分03秒10 |
10 |
跳高 |
2.00米 |
1.65米 |
11 |
撑杆跳高 |
4.20米 |
3.40米 |
12 |
跳远 |
7.06米 |
5.65米 |
13 |
三级跳远 |
14.73米 |
12.05米 |
14 |
铅球 |
(7.26千克)14.30米
(6千克)15.80米 |
(4千克)13.40米
(3千克)14.70米 |
15 |
标枪 |
(800克)60米
(700克)64米 |
(600克)43米
(500克)47米 |
16 |
铁饼 |
(2千克)43米
(1.75千克)45米 |
(1千克)41米 |
2. 足球
分守门员、前锋、前卫、后卫四个位置,报名时须选择对应的位置。
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近三年内在全国(不含赛区比赛)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不接受参加过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中国足球甲级联赛、中国足球乙级联赛(包括各联赛预备队及增补运动员)的运动员报名。
3. 羽毛球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近三年内集体项目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团体冠军或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六名;
(2)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近三年内个人项目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
不接受在国家体育总局乒羽管理中心和中国羽毛球协会正式注册的运动员报名。
考生应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考生运动技术等级资格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信息核准。运动员等级证书必须是代表户籍地、学籍地参加比赛获得。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高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否则视为报名项目证书无效。
特别提示:所有项目报名条件规定的比赛范围、成绩或证书的有效性如下:
① 报名条件中的比赛范围及有效成绩详见附件1。
② 近三年比赛成绩有效时间为2020年7月—2022年12月。
③ 田径项目有效成绩仅限个人比赛成绩,接力或团体比赛成绩无效。
四、报名时间与报名办法
1. 报名时间
自章程公布之日起到2023年2月25日16:00。
2. 报名办法
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gspyddbm,按照网上填报说明(每位考生限报3所),选择浙江工业大学,进行网上报名,并将以下材料扫描后上传系统:
(1)高水平运动队报名表原件(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亲笔签名、所在中学或所在地县级以上招生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扫描件;
(3)所在中学提供的高中学历证明或高中毕业证书扫描件(须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力的考生,须提供与高中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等证明材料);
(4)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扫描件、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查询结果截图(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5)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的比赛相一致的获奖证书、竞赛成绩册、秩序册扫描件(成绩册、秩序册须包含封面、目录、出现本人名字的表格和该表格所在的全部页面);
(6)近三年运动成绩证书、竞赛成绩册、秩序册扫描件(成绩册、秩序册须包含封面、目录、出现本人名字的表格和该表格所在的全部页面),集体项目须提供主力队员相关证明材料(附件2);
注:本报名仅为参加我校选拔的报名,所有考生还须按相关省份的有关规定在户籍所在地办理高考报名手续,根据相关省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关省高水平运动队高考报考资格。参加文化单考和全国统考考生还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上进行报名。
五、相关测试要求和安排
1. 专业测试
田径、足球、羽毛球项目测试采用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全国统考方式,学校不再另行组织体育专项测试,具体报名、考试细则见国家体育总局通知,报考志愿填浙江工业大学。报考考生须在全国统考结束后的一周内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来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日期另见我校招生网通知。
请考生按照国家体育总局《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要求注册报名和参加考试,测试方法和标准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足球项目的考生以“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名系统报名的场上位置按国家体育总局统一专项测试成绩择优选拔。
2. 文化课考试
凡是通过我校资格审核且获得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获得者,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须按照国家体育总局《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要求注册报名和参加考试,文化课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4科,每科满分均为150分,4科满分为600分。考试大纲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公布。
2023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时间
时间 |
上午 |
下午 |
9:00——10:30 |
14:00——15:30 |
4月15日 |
语文 |
数学 |
4月16日 |
政治 |
英语 |
其他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六、录取原则
1. 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我校将依据国家体育总局、浙江省统一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按照招生计划数1:1确定入围名单及文化成绩分档要求。若考生所在省(市、区)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测试的,必须获得相应的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且成绩合格。
2. 通过我校测试或审核的考生,我校将通过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并统一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区)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
3. 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和发展的整体需要,结合考生的具体情况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1)对于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具有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省文化课成绩要求以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准,下同),我校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录取。
(2)对于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且具有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我校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3)对于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获得者,且通过体育专项测试和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分数线不低于运动训练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最低线)的考生,我校报其生源所在省(市、区)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4. 经我校考核合格并核准备案的高水平运动员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志愿可在我校面向考生所在省投放的招生专业范围内按科类选报。按大类专业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可在录取时确定具体的录取专业,专业分流时予以确保。
(1)我校有权利要求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查检测,检测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药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上及时发布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留意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个人信息的采集工作。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有关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负责。
(3)符合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省(区、市)体育局和所在省(区、市)教育厅(局)免试条件的著名优秀运动员,将予优先录取。
七、约束及监督机制
1.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1-88320102。同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 学校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将合格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教育部核准、备案和公示,未经教育部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3. 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在报到后须接受学校的资格复查,须与学校签订培养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学校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4. 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要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已被录取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其他
1. 咨询部门及电话:浙江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571-88320032,传真0571-88320501。
浙江工业大学体育军训部:
电话13857187988,朱老师(田径)
电话13906539360,董老师(足球)
电话13003670041,金老师(羽毛球)
2.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潮王路18号体育军训部,邮编:310014
3. 本章程如与教育部和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和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附1
浙江工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比赛范围
一、全国、洲际及世界比赛
1.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举办的比赛。
2. 教育部主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主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全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主办的中学生体育比赛。
3. 国家体育总局主办的全国青少年各单项及以上比赛。
4. 教育部组织承办或组(团)队参加世界、洲际中学生体育比赛;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部门联合承办或组(团)队参加世界、洲际中学生体育比赛。
其中足球项目比赛范围:全国学生运动会足球比赛(中学组)、全国运动会足球比赛(男子U20、U18,女子U18)、全国青少年U系列足球锦标赛、中国中学生足球协会杯(高中组/甲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高中组)超冠赛
二、省级比赛
1. 以各省人民政府名义举办的比赛。
2. 各省教育厅主办的全省中学生体育比赛;各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等有关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中学生体育比赛;各省教育厅承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
其中足球项目比赛范围:各省青少年足球锦标赛(甲组)、各省运动会青少年足球比赛(甲组)、各省高中足球联赛(分组别的要求最高级别组)
附2:高水平运动队集体项目主力队员证明.docx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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