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http://www.huaue.com  2011年4月28日  来源:华禹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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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按照教育部2011年关于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精神及河北省教育厅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确保2011年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顺利进行,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文件精神,以单独招生试点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测试,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入校学习,努力提高生源质量;坚持就业导向,突出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高职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保障

1、学院成立由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由主管招生、教学管理的副院长和负责纪检监察的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的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单独招生各项工作。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

1)招生录取组(责任部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考生报名组织工作;负责编制招生简章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实施招生宣传计划;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工作计划的落实;负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负责录取备案和录取通知书寄发。

2)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考试试题和综合素质测试内容的命制、审核和保管;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安排;负责文化考试和面试的安排;负责考试成绩的统计。

3)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保卫处)

主要职责:负责试题传递、保管的安全;负责报名、考(测)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其他安全。

4)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处)

主要职责: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监督;负责接待考生来信来访;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

5)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和后勤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考录期间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6)新闻宣传组(责任部门:组宣部)

主要职责:负责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宣传。

3、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

招生计划为320人。招生录取中不降低标准,各专业招生计划未完成,将其转为面向河北省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单独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表: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

市场营销

80

三年

5000/.

酒店管理

80

三年

500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80

三年

5000/.

医药营销

40

三年

5000/.

家政服务(现代家政艺术)

40

三年

5000/.

四、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1、招生范围:2011年在河北省已经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和报名参加2011年河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的考生,以及已参加高考报名并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各专业均不限考生类别。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3、要求男生身高在165厘米以上,女生155厘米以上;身心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斑痕、口齿清晰、四肢无残缺等。

五、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安排 

 

工 作 内 容

5380051800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网址:http//www.hebeea.edu.cn

57日至9

考生到河北省内农业银行任意网点缴纳考试费

59

核实会考成绩

510

公示文化考试免考名单

513

考生本人必须携带相关资料到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514日至15

参加考试

517日至19

登统核实成绩,确定录取名单、多种形式公示。考生如有异议,请与学院招生办联系。

520930

在学院单招网站上公布录取名单,录取结果上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61日前

邮寄录取通知书等入学材料

六、填报志愿时间、方式及缴费

1、填报志愿时间及方式

全省统一填报志愿的时间为201153800--51800,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hebeea.edu.cn)进入河北省普通高校单独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单招规定和我院单招方案,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只能填报一所学校), 专业志愿我院只允许填报一个专业,录取过程中不进行专业调剂。

2、交费及志愿信息确认

201157—9日,考生凭14位考生号缴纳考试费,进行报名确认,缴费金额150元。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特殊情况可与学院招生办联系。一经缴费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退考试费。

考生可以到河北省内农业银行任意营业网点缴费,缴费学校代码为4102,个人缴费号为考生号。报到时凭缴费收据领取准考证。学院不再受理考生现场交费。

七、准考证发放

已确认报考的考生于513800-1700到我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须携带如下材料:

1、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须交一份复印件留档)。

2、报考证(由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出具的加盖公章确认的报考证)。

3、高考体检核对表(加盖县级以上招办公章)。未能按时提供体检核对表的,须于5151700前送至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119室,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4、银行缴费收据。

八、考试内容和安排

考核内容分文化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文化水平考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一张卷,总分180分,每科分值60分。命题内容依据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180分钟。

考生高中会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三门任意两门达到B等以上(含B等),可免于学院自行组织的文化水平考试,按满分记。会考成绩等级证书由考生提供,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上报省中考中心审核,以省中考中心审定结果为准。免考名单将在考试期间予以公示。

2、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由学院聘请专家(包括部分行业企业专家)成立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总分180分。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和礼貌修养。

3、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

 

 

514

上午(830-1130

文化水平考试(笔试)

文化水平免试考生除外

下午(1400-1800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515

上午(830-1130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下午(1400-1800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注: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时间,根据报考考生的人数,有可能适当延长或缩减。

九、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考试与评卷在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我院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1、命题:由学院聘请外校专家和选聘本校有丰富经验教师组成的命题专家组,进行全封闭式秘密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考试: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处理。

3、评卷:由学院组织专家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十、录取

1、录取原则

按文化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两科成绩之和确定总分,根据考生总分分专业从高分向低分排序,各专业设定15%的自然淘汰率,报考各专业的总分排名在后15%的考生自然淘汰,不能进入专业录取阶段。进入录取阶段的考生,根据其专业志愿,由高分向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专业之间计划不调整,不降低标准录取,各专业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河北省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录取结果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2、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北省2011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北省2011年普通高考。

3、通过单独招生考试进入学校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和转专业学习。

4、学院纪检部门直接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全过程,所有环节必须有纪检部门签字。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学院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督导组的督导和检查。

十一、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考生符合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高中毕业证书,由学院验证。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十二、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626号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邮政编码:050091

联系电话:0311—8523977785239555

传真电话:0311—85239777

联系人: 谢老师、高老师

学院网址:http://www.hbcit.edu.cn

备注:因时间紧迫,我院所有关于单独招生的信息都将通过学院单独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关注我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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