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2011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1]6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1年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院将实施单独招生试点工作。为确保2011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大单独招生工作的力度,明确责任,确定目标,学院成立单独招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协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
单独考试招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设有办公室(办公地点: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协调。领导小组下设考务组、录取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等4个工作小组。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序号 |
专 业 名 称 |
学制(年) |
计划数
(人) |
学费
(元/年) |
1 |
旅游英语 |
3 |
30 |
5000 |
2 |
文秘 |
3 |
50 |
5000 |
3 |
导游 |
2 |
30 |
5000 |
4 |
酒店管理 |
3 |
120 |
5000 |
5 |
测绘类(工程测量技术) |
3 |
50 |
5000 |
合计 |
|
280 |
|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1、招生对象:2011年在河北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和报名参加2011年河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的考生;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
3、报考旅游英语、文秘、导游、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身高要求:女1.60m(含1.60m)以上;男1.70m(含1.70m)以上;身心健康(无传染及免疫性疾病等),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斑痕、口齿清晰、四肢无残疾、无生理缺陷。报考测绘类(工程测量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身高1.55m(含1.55m)以上;四肢无残疾、无生理缺陷、无色盲。
四、报考办法
1、填报志愿时间与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2011年5月3日8:00—5日18:00,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hebeea.edu.cn)进入“河北省普通高校单独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进行填报。
2、填报专业志愿
专业志愿与网上填报志愿同时进行,每人限报一个专业。
五、准考证发放
已在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须于5月12日14:30—18:00或5月13日8:00—12:00到我院进行资格审查并缴纳考试费用150元后,领取准考证,逾期不予办理。领取准考证须携带如下材料:
(1)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
(2)报考证(由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或在读学校出具的加盖公章确认的报考证)。
(3)高考体检核对表(加盖学校公章),未能按时提供体检核对表的,须于5月15日18:00前送至我院招生就业处,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4)有文体特长的考生,须提交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采用考生高考报名时所采集的信息;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卫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冀招委普〔2010〕9号),入校后复查。
七、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组织考试、评卷与成绩登统在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统一组织实施,对报考我院的考生进行文化课考试和面试。我院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与评卷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文化课各科目命题范围为《2011年全国高考考试大纲》中规定的考试内容。
1、考试时间
2011年5月14日 |
9﹕00
- 11﹕00 |
英语+语文
数学+语文 |
2011年5月14日 |
13:00-18:00 |
面 试 |
2、考试地点
以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为准。
3、考试方式与内容
专 业 |
文化课笔试科目 |
面 试 |
满分 |
旅游英语 |
(1)英语(100分)
(2)语文(100分) |
面试(100分),包括:英语口试、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礼仪礼节、才艺展示(有文体特长者,须提交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内容。 |
300分 |
文秘 |
(1)英语(100分)
(2)语文(100分) |
面试(100分),包括: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礼仪礼节、才艺展示(有文体特长者,须提交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内容。 |
300分 |
导游 |
酒店管理 |
(测绘类)
工程测量技术 |
(1)数学(100分)
(2)语文(100分) |
|
200分 |
4、命题
在由学院纪检人员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的监察组的监督下,学院聘请外校专家进行全封闭式秘密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5、考试
考生持报考证、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考试,严格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处理。
6、评卷
由学院组织专家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
八、录取
1、录取名单确定。根据考试成绩,院长办公会研究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总分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单独招生录取名单。旅游英语、文秘、导游、酒店管理的考生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则参考面试的成绩,录取成绩高分者;测绘类(工程测量技术专业)考生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则参考数学科目的成绩,录取成绩高分者。
2、录取信息通知。将录取名单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5月22日在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录取名单,6月1日前,将录取信息通知其本人。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1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及录取;考生被录取后不能转入其它学校,不能转入其它专业。入学后,公共外语课为英语。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北省2011年普通高考。
九、督导检查
学院纪检部门直接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全过程,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接受省教育厅、省考试院督导与检查。
十、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四水厂路18号
邮政编码:050041
联系电话:0311-88621131;88621405
传真电话:0311-88621260
联系人:吕老师、周老师
学院网址:http://www.sirt.edu.cn/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01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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