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类别 |
专业(招考方向)方向
<备注要求> |
2025年录取规则 |
艺术类(一) |
视觉传达设计 |
美术与设计类省级统考合格
使用生源所在地投档成绩录取(本类所含专业录取时根据进档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和调剂) |
环境设计 |
工艺美术 |
艺术与科技 |
动画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绘画 |
数字媒体艺术 |
文物保护与修复 |
产品设计 |
摄影 |
公共艺术 |
雕塑 |
艺术类(二) |
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 |
相关专业对应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
使用生源所在地投档成绩录取(本类所含专业在录取时不调剂) |
表演(影视与话剧表演)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流行音乐(流行演唱)
<流行/通俗> |
流行音乐(流行器乐)
<钢琴、吉他/电吉他、电贝斯、打击乐、小号、长号、大提琴、小提琴、中提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低音提琴、电子管风琴、爵士钢琴、爵士吉他、爵士长号、架子鼓、萨克斯、马林巴、定音鼓> |
流行舞蹈(街舞)
<流行舞、现代舞> |
流行舞蹈(国际标准舞)
<国际标准舞> |
艺术类(三) |
广播电视编导 |
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本类所含专业录取时根据进档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和调剂) |
戏剧影视文学 |
普通类(文科类) |
文化产业管理 |
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备注:
1.上述录取规则均以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省统考专业成绩符合生源所在地相应批次本科投档要求为前提。各省市考试院或本校另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未明确规定的,按艺术类本科统考平行段批次投档要求执行。
2.录取时如遇投档成绩相同,使用生源所在地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比较。
3.艺术类(二)各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确定其所属统考科类。
4.
调剂原则:对考生所填的专业均不能满足,且志愿表上注明愿意调剂并符合调剂专业相关要求的考生,将按分数高低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中(不再征求考生意见)。对不服从调剂或填报专业均不能满足的考生予以退档。
5.
舞蹈类、音乐类各专业因专业培养要求特定的舞种、器乐种类及唱法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须慎重填报(具体要求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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