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4〕54号)要求,按照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的总体安排,2024年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进入单位自评信息网上公示阶段(公示链接:https://hzbx.cdgdc.edu.cn/hzbx/publicity/ssck?ssdm=50)。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教委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市教委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10月2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郭欣,023-63861218。
受理地点: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400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