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教督厅函〔2024〕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的总体安排,2023年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进入单位自评信息网上公示阶段。现将我市参加2023年度评估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自评信息予以公示(公示信息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教委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市教委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公示时间:2024年4月8日至4月1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郭欣023-63861218。
受理地点: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4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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