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事 项
经办单位(人)
上半年
1
网上提交申请
考生
1月1日—31日
2
审核和现场确认
考生、市(区)自考办
2月1日—28日
(工作日)
3
数据预审
省自考办
3月1日—5日
4
上传全国“转考平台”并提交相关省级考办
3月6日—10日
5
回执处理
3月11日—31日
6
转出结果数据与省考籍管理系统同步操作处理
4月1日—5日
(二)转入时限
从全国“转考平台”接收转入数据
3月1日—3月10日
转入数据导入省考籍管理系统
3月11日—3月15日
转考考生到考籍所在市(区)自考办现场确认
3月16日—3月25日
审核转入接收结果数据并上传全国“转考平台”,同时给转出省发送回执
3月26日—3月30日
将转入接收结果数据与省考籍管理系统进行同步操作处理
4月1日—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