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考院自〔2024〕20号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考试院,各主考院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考委《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设置的通知》(考委〔2024〕1号)精神,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现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进行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一)原专科层次专业的2门思想政治理论课调整设置为3门。如表所示
调整前课程 |
调整后课程 |
课程
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课程
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12656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4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03706 |
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 |
2 |
15041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3 |
|
|
|
15042 |
思想道德与法治 |
3 |
(二)原本科层次专业的2门思想政治理论课调整设置为3门。如表所示
调整前课程 |
调整后课程 |
课程
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课程
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 |
1504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
|
|
1504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二、新旧对照
(一)已通过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可对应顶替调整后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对应顶替关系如表所示
调整前课程 |
调整后对应课程 |
课程
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课程
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12656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4 |
15041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3 |
03706 |
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 |
2 |
15042 |
思想道德与法治 |
3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1504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 |
1504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二)已通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全日制课程或自学考试课程的考生,提供个人课程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可免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 15040,3学分)。其余任何课程不能顶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三、考试安排
(一)原专业计划的“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门课程,自2025年起不再安排考试。
(二)调整后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均为全国统一命题考试课程,其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已于2024年下半年开始考试,其余课程自2025年上半年起安排考试,所用教材与全日制高校思政课所用教材保持一致,均指定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三)“形势与政策”的内容列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考试范围和内容为每次考试日期前12个月以内的国内外时事。
(四)《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2023年版)》按上述要求同步调整。
四、毕业要求
(一)申请2025年上半年毕业,且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仍执行调整前各专业的考试计划。
(二)2025年下半年开始申请毕业的考生,执行调整后的专业考试计划,必须通过3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其中一门须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请全省各地考试机构、主考院校切实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积极做好考生的宣传解读工作。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12月13日 |